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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省商务厅关于下发《省外经贸厅关于在全省外经贸行业开展法制宣传教育的第四个五年规划》的通知


  通过普法学习,要全面提高外经贸系统干部、职工的整体法律素质;全面提高外经贸管理部门依法管理、依法行政和外经贸企业依法经营、依法办事的水平;提高外经贸系统各级领导干部和经营管理者的法制理论水平及依法决策、依法管理各种经济关系的能力。积极开展外经贸法制宣传工作,并与法制实践相结合,推进依法行政和法制化管理;将法制教育和思想道德教育相结合,促进以德治国和民主建设,

  三、组织领导

  为保证“四五” 普法的实施,加强对普法工作的组织领导,省外经贸厅成立“四五”普法领导小组,由省外经贸厅党组书 记、厅长叶坚同志任组长,高鹤云助理巡视员任副组长,成员由政策法规处、办公室、综合处、人教处、机关党委等共同
  组成。领导小组下设“四五”普法办公室。“四五”普法办公室为法制宣传教育的日常工作机构,负责制订和组织实施“四五”普法规划,选择、落实“四五”普法教材,组织、安排普法学习,指导、协调普法工作并负责检查和考核验收。省外经贸厅普法办公室设在厅政策法规处。

  各市外经贸局及省各外经贸企事业单位应指定一名主要领导负责“四五”普法工作,并成立相应的“四五”普法领导小组及工作机构,同时报省外经贸厅“四五”普法办公室备案。各市外经贸局及各省级外经贸企事业单位要为落实本规划积极创造条件,在普法的人员、时间、经费等方面给予充分的保障。

  各市外经贸局及省各外经贸企事业单位的普法职责如下:

  (一)在地方普法主管机关的协调、指导下,在本单位,本部门组织实施外经贸系统第四个五年计划;
  (二)根据外经贸系统“四五”普法规划的要求,从实际出发,制定“四五”普法学习的具体实施方案,并报当地普法主管机关和省外经贸厅普法办公室;
  (三)部署、安排所属机关和所属企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普法学习;
  (四)根据需要举办普法培训班,分别组织本单位科以上干部和相关企事业中层以上管理人员参加脱产学习;
  (五)总结、剖析在本部门、本地区有影响的、涉及外经贸领域的典型案例,同时抄报省外经贸厅“四五”普法办公室;
  (六)建立和实行法制宣传教育工作责任制,明确职责,实行目标管理,及时部署,配合省外经贸厅普法办公室督促、检查、考核、验收“四五”普法学习情况。

  四、普法对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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