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省商务厅关于下发《省外经贸厅关于在全省外经贸行业开展法制宣传教育的第四个五年规划》的通知
(苏外经贸法[2002]380号)
各市外经贸局、省属外贸企业:
现将《省外经贸厅关于在全省外经贸行业开展法制宣传教育的第四个五年规划》下发你单位,请结合本地区本单位实际,认真研究,贯彻落实。
附件:1、《省外经贸厅关于在全省外经贸行业开展法制宣传教育的第四个五年规划》
2、外经贸系统“四五”普法学习的法律、法规和国际公约、规则及惯例
二00二年五月八日
附件1:
根据《中共江苏省委江苏省人民政府批转省委宣传部、省司法厅<关于在全省公民中开展法制宣传教育的第四个五年规划>的通知》(苏发[2001]15号)和外经贸部《关于印发<外经贸部关于在全国外经贸系统
开展法制宣传教育的第四个五年规划>的通》(外经贸法发[2001]349号)精神,按照“推进政府工作法制化,从严治政,依法行政”的指导方针,为进一步强化我省外经贸行业干部职工的法律意识和法律素质,推动全行业民主法制建设,特制定全省外经贸行业法制宣传教育第四个五年规划.
一、指导思想
第四个五年法制宣传教育工作的指导思想是:高举邓小平理论伟大旗帜,坚持党的基本路线。深入贯彻党的十五大精神,以江泽民同志“三个代表”的重要思想为指导,紧紧围绕党和国家的工作大局.适应加入世贸组织新形势,坚持法制宣传与法制实践相结合。进一步增强外经贸干部职工的法律观念和法律章识,全面推进全省外经贸领域法制建设和依法行政,深化外经贸体制改革和进一步扩大开放,为实现《江苏省国民经济与社会发展第十个五年计划》外经贸发展创造良好的法治环境。
二、任务和目标
“四五”普法期间,组织外经贸系统全体人员学习邓小平同志关于社会主义法制建设的理论和江泽民同志关于依法治国的重要思想,有计划、有步骤地普及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法律知识和外经贸专业法律知识;特别是有关世界贸易组织的基本规则、政府依法行政的有关法律知识、涉及保障与整顿规范市场经济秩序相关的法律法规,以及国际贸易条约、规则及惯例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