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 由于证书不再需要用于原来的用途而要求终止。
5. 证书的更新费用未收到。
6. 证书持有者已经不能履行或违反了CPS或其他协议、法规及法律所规定的责任和义务。
7. 其他情况。这些情况可以是因法律或政策的要求GFACA采取的临时作废措施。
十五、如果用户死亡或单位解散时,法定责任人需要携带相关证明文件及原数字申请证明,向CA中心请求废除用户数字证书。如果数字证书申请证明遗失,凭法律效力证明废除用户数字证书。相关责任人应当承担其数字证书在废除前产生的一切后果。
十六、本协议书如有修订而涉及用户及注册机构权利、义务时,CA中心会以电子邮件方式通知用户及注册机构。用户如果因此而需要废除证书的,应当于收到电子邮件之日起十四日之内,向CA中心提出申请。如果逾期没有提出,则视为同意依本协议书修订所引起的变更的权利和义务。
若同意以上条款,请签名:____________________
电子钥匙申请表填表须知
(在许可证局申领的企业)
1.请用正楷字填写“电子钥匙申请表”,登录许可证申领系统的用户名不能超过8位。
2.签署责任书。用户在正式递交申请之前请仔细阅读“GFACA企业证书申请责任书”,并在责任书上签名。一旦递交则视作承认并遵守责任书中的各项规定,如违反规定将为此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3.将填写好的申请表加该公司印章并附上下列文件交到配额许可证事务局,接受审批。
对外贸易经营资格证书复印件或外商投资企业批准证书复印件
办理人的身份证复印件
4.审批机关对申请表进行审核。
5.若审核通过,企业在递交申请表4个工作日以后到交表机关领取电子钥匙。
6.企业需向北京国富安电子商务安全认证有限公司支付电子钥匙费用。方法有如下两种:
在领取电子钥匙时直接将现金或支票交到审批机关
汇款到:
账号:0200059009024509383
开户银行:中国工商银行北京市分行北京经济技术开发区支行营业室
单位名称:北京国富安电子商务安全认证有限公司(务必写全称)
注:若以个人名字汇款,请务必说明汇款公司的全称。
费用标准:电子钥匙的总价款为¥350。由物理Key(¥150.00)和数字证书价格(¥200.00)组成,其中Key为一次性费用,数字证书为年费用,有效期为一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