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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山市人民政府印发中山市贯彻落实国家和省知识产权战略纲要实施方案(2009-2012年)的通知

中山市人民政府印发中山市贯彻落实国家和省知识产权战略纲要实施方案(2009-2012年)的通知
(中府〔2009〕127号)


火炬区管委会,各镇政府、区办事处,市属各单位:
  现将《中山市贯彻落实国家和省知识产权战略纲要实施方案(2009-2012年)》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中山市人民政府
二○○九年十一月十日

中山市贯彻落实国家和省知识产权战略纲要
实施方案(2009-2012年)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印发国家知识产权战略纲要的通知》(国发〔2008〕18号)和省政府《印发广东省知识产权战略纲要(2007-2020年)的通知》(粤府〔2007〕88号),促进我市知识产权事业全面发展,推动我市构建现代产业体系,建设适宜创业、适宜创新、适宜居住的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的新型城市,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解放思想、先行先试,按照激励创造、有效运用、依法保护、科学管理的方针,增强知识产权制度运用能力,积极营造良好的知识产权法治环境、市场环境、文化环境,进一步提高知识产权发展质量,提升自主创新能力和城市竞争力,为我市经济社会发展提供强有力的支撑。
  二、基本原则
  (一)市场主导,政府推动。充分发挥市场机制在配置创新资源、激励知识产权创造和运用中的基础性作用,通过政策措施引导企业建立知识产权工作机制,搭建知识产权公共服务平台。围绕我市重点产业、行业和新兴产业,着力培育知识产权,提升企业的核心竞争力。
  (二)整合资源,形成合力。转变政府职能,增强各部门在知识产权工作上的合力,健全市、镇两级的知识产权管理体系。整合资源,建立企业、行业协会(商会)、中介机构、政府相互协调的知识产权工作新机制。
  (二)统筹兼顾,重点突破。以提高企事业单位知识产权工作能力为重点,进一步提高全社会创新意识,规范市场竞争秩序,营造良好的社会氛围,正确把握保护创新与推动运用的关系,有效提升知识产权的数量和质量。
  三、发展目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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