汕头市建设局关于开展建筑工人安全培训考核和平安卡发放工作的通知
(汕安监[2008]006号)
各施工单位、各区县工程建设安全监督分站 :
根据市建设局《关于推行建筑工人平安卡管理制度的通知》(汕府建通 [2008]92 号)精神,市安监总站和市建筑业协会决定开展建筑工人安全培训考核和平安卡(代理卡,下同)发放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培训对象
培训对象为施工一线的建筑工人。
二、报名方式
1 、一般以 工程项目为单位,由施工单位(工程项目实行总分包的,由施工总承包单位组织报名)统一向项目安监机构报名。各施工单位可根据工程的进度及施工需要分期分批安排工人报名参加培训考核。
2 、报名时须提交《汕头市建筑工人安全培训考核登记表》、《汕头市建筑工人安全培训考核合格人员汇总表》(包括电子文档)、建筑工人身份证复印件及红底小一寸免冠相片(背面注明工人姓名)一张。
三、培训及考核
1 、由工程项目的安监机构派员到建筑工地或施工单位提供的其他场所为建筑工人进行安全知识培训,并组织考试。培训及考核时间为 1 天。有条件的施工单位可与项目安监机构协商后,自行安排培训,然后由项目的安监机构组织考核。
2 、培训内容:建筑施工作业人员安全生产常识。
3 、市安监总站建立安全培训考核试题库,试题随机抽取产生。
4 、安监机构于考试后 2 个工作日内公布考核成绩。考核不合格的人员,由企业组织培训后重新向工程项目安监机构申请考核。
5 、培训考核费用:每人 15 元 [ 含资料费和平安卡工本费 ] 。
四、平安卡的发放
1 、经培训考核合格的人员,由工程项目的安监机构汇总后送市安监总站,再由市安监总站汇总并送市建筑业协会。
2 、市建筑业协会在 5 个工作日内完成平安卡的制作工作,并交由项目安监机构发放至工人本人。
3 、平安卡载明工人相关信息,贴工人相片,盖“汕头市建筑业协会钢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