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搜网--中国法律信息搜索网
江苏省对外贸易经济合作厅、江苏省财政厅关于2006年度农轻纺产品贸易促进资金项目申报工作的补充通知


2006年度农轻纺产品贸易促进资金项目

申   请  书

  项目名称:
  项目类别:
  申请单位:
  项目负责人:
  项目归口管理部门:  江苏省外经贸厅

商 务 部 制

填报 说 明

  一、填写申请书以前,请先查阅《农轻纺产品贸易促进资金暂行管理办法》和《商务部财政部关于做好2006年度农轻纺贸易促进资金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的有关规定,申请书内各项内容,应实事求是,表述明确。外来语要同时用原文和中文表达,第一次出现的缩略词,须注明全称。
  二、封面中项目编号不填;项目归口管理部门是指项目申请单位所隶属的省、自治区、直辖市和计划单列市商务主管部门;直接报送商务部、财政部的项目可不填写项目归口管理部门。
  三、本资金支持的产品范围是:
  1.农产品:《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进出口税则》1-24章及以下商品编码:290543、290544、3301、3501、3502、3503、3504、3505、38091、38246、4101、4102、4103、4301、5001、5002、5003、5101、5102、5103、5201、5202、5203、5301、5302。
  2.轻工产品:《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进出口税则》商品编码:鞋类:64;家具:9401,9403;玩具:9501,9502,9503;旅行用品及箱包:4202;陶瓷制品:69;塑料制品:3918,3922,3923,3924,3925,39261,36263,39264,39265,39266,39267,39268,39269;玻璃制品:7010,7012,7013,7014,70161,7017,7018,7020;办公文体:950610,950620,950630,950640,950650,950660,950670,950690,9507,6306,9508,9303,9304,9306,9307,3213,3214,3215,47,48,9608,9609,96033010,96033020,4901,8303,8304,8305,847010,8472,8473,9016,9017,902511,9610,9611,9612,9001,9003,9004,91,92;珠宝首饰:7101、7116。
  3.纺织品:《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进出口税则》商品编码:纺织纱线、织物及制品:5004-07,5106-13,5204-12,5306-11,54章,5508-16,56-60章,63章,6501-02,701911-19,701940-59;服装及衣着附件:39262,4015,4203,4303101-102,61章,62章,6503-07。

项 目 名 称

 

项目起止日期

年   月至   年   月

 

项目

申请

单位

名  称

 

企业海关编码

(行业组织无需填写)

项目负责人

 

项目联系人

 

电 话

 

传 真

 

通讯地址

 

电子邮件

 

邮政编码

 

    

 

 

申请单位负责人(签章):            (单位公章)

 

                        年  月  日

归口管理单位

名  称

 

负责人

 

联系人

 

电 话

 

传 真

 

通讯地址

 

电子邮件

 

邮政编码

 

归口管理部门意见:

 

 

 

 

 

 

 

 

 

归口管理部门负责人(签章):         (单位公章)

                       年  月  日



第 [1] [2] [3] [4] [5] [6] 页 共[7]页
上面法规内容为部分内容,如果要查看全文请点击此处:查看全文
【发表评论】 【互动社区】
 
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