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省对外贸易经济合作厅、江苏省财政厅关于2006年度农轻纺产品贸易促进资金项目申报工作的补充通知
(苏外经贸贸管函[2006]148号)
各省辖市外经贸局、财政局,各省级外经贸企业集团,有关行业组织:
根据《关于转发〈商务部
财政部关于做好2006年度农轻纺产品贸易促进资金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的通知》(苏外经贸贸[2006]667号)、《关于做好江苏省2006年度农轻纺产品贸易促进资金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苏外经贸贸[2006]715号)的要求,现将2006年度农轻纺产品贸易促进资金项目申报工作有关事项补充通知如下:
一、项目申报材料
(一)《2006年度农轻纺产品贸易促进资金项目申请书》(格式见附件一);
(二)申报单位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三)申报企业的《对外贸易经营者备案登记表》复印件;
(四)经中介机构审计的2004、2005年度财务报告;
(五)项目资金实际支付凭证(复印件需加盖单位公章);
(六)其它需要提供的申报证明材料。
以上申报材料用A4纸打印,一式四份,连同电子文档(光盘形式)一同报送。项目申报单位材料按顺序于左装订成册。
二、申报程序
各市项目申报单位将申报材料报至所在地外经贸局、财政局(各二份),由省辖市外经贸局、财政局初审、汇总后报省外经贸厅、省财政厅(格式见附件二、附件三)。
省级外经贸企业(集团)和省级行业组织申报材料直接报省外经贸厅、省财政厅(各二份)。
三、申报时间
项目申报单位报送截止时间调整至10月31日,各省辖市外经贸局、财政局上报截止时间调整至11月8日。
特此通知。
附件一:2006年度农轻纺产品贸易促进资金项目申请书
附件二:2006年度农轻纺产品贸易促进资金项目初审表
附件三:2006年度农轻纺产品贸易促进资金申请汇总表
二00六年十月十八日
附件一:
项目编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