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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省对外贸易经济合作厅、江苏省财政厅关于2006年度农轻纺产品贸易促进资金项目申报工作的补充通知

江苏省对外贸易经济合作厅、江苏省财政厅关于2006年度农轻纺产品贸易促进资金项目申报工作的补充通知
(苏外经贸贸管函[2006]148号)


各省辖市外经贸局、财政局,各省级外经贸企业集团,有关行业组织:

  根据《关于转发〈商务部 财政部关于做好2006年度农轻纺产品贸易促进资金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的通知》(苏外经贸贸[2006]667号)、《关于做好江苏省2006年度农轻纺产品贸易促进资金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苏外经贸贸[2006]715号)的要求,现将2006年度农轻纺产品贸易促进资金项目申报工作有关事项补充通知如下:

  一、项目申报材料

  (一)《2006年度农轻纺产品贸易促进资金项目申请书》(格式见附件一);

  (二)申报单位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三)申报企业的《对外贸易经营者备案登记表》复印件;

  (四)经中介机构审计的2004、2005年度财务报告;

  (五)项目资金实际支付凭证(复印件需加盖单位公章);

  (六)其它需要提供的申报证明材料。

  以上申报材料用A4纸打印,一式四份,连同电子文档(光盘形式)一同报送。项目申报单位材料按顺序于左装订成册。

  二、申报程序

  各市项目申报单位将申报材料报至所在地外经贸局、财政局(各二份),由省辖市外经贸局、财政局初审、汇总后报省外经贸厅、省财政厅(格式见附件二、附件三)。

  省级外经贸企业(集团)和省级行业组织申报材料直接报省外经贸厅、省财政厅(各二份)。

  三、申报时间

  项目申报单位报送截止时间调整至10月31日,各省辖市外经贸局、财政局上报截止时间调整至11月8日。

  特此通知。

  附件一:2006年度农轻纺产品贸易促进资金项目申请书

  附件二:2006年度农轻纺产品贸易促进资金项目初审表

  附件三:2006年度农轻纺产品贸易促进资金申请汇总表

二00六年十月十八日

  附件一:
项目编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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