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搜网--中国法律信息搜索网
江苏省商务厅关于申报2007年农产品、工业品和蚕丝类出口配额的通知

江苏省商务厅关于申报2007年农产品、工业品和蚕丝类出口配额的通知
(苏外经贸贸传[2006]280号)


各省辖市外经贸局、大型外经贸企业集团、省各有关公司:

  根据商务部2006年第90号公告通知精神,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货物进出口管理条例》和《出口商品配额管理办法》,商务部于2006年10月31日公布了2007 年农产品、工业品和纺织品的出口配额总量。

  请各市外经贸局负责审核、汇总本地区符合条件企业的申报材料,并于11月10日前将材料报我厅(外贸处),大型外经贸企业集团、省各有关公司直接报我处。

  联 系 人:丁媛琴
  联系电话:025-57710072   传真:025-57712072

  特此通知。

  附件:2007年农产品、工业品和蚕丝类出口配额总量

二〇〇六年十月三十一日

  附件:
  2007年农产品、工业品和蚕丝类商品出口配额总量

类别

商品名称

单位

配额总量

备注

农产品

锯材

万立方米

11

 

活大猪

万头

176

 

其中:香港

万头

161

 

澳门

万头

15

 

活中猪

万头

10.4

 

其中:香港

万头

10.0

 

澳门

万头

0.4

 

活牛

万头

5.65

 

其中:香港

万头

5

 

澳门

万头

0.65

 

活鸡

万只

1325

 

其中:香港

万只

1000

 

澳门

万只

325

 

蔺草及蔺草制品

万公斤

3700

 

工业品

 

 

 

 

 

 

 

 

 

 

钨及钨制品(折合金属量)

万吨

1.54

 

锑及锑制品

万吨

6.18

 

锡及锡制品

万吨

3.7

 

甘草及制品

7100

 

白银

4500

 

氟石

万吨

68.5

 

滑石

万吨

62

 

碳化硅

万吨

21.8

 

轻(重)烧镁

万吨

132.7

 

矾土

万吨

95

 

蚕丝类商  品

蚕丝

21000

 

蚕茧

300

 



第 [1] 页 共[2]页
上面法规内容为部分内容,如果要查看全文请点击此处:查看全文
【发表评论】 【互动社区】
 
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