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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省外经贸厅关于转发商务部《关于对企业已上交的2006年度输美欧纺织品业绩分配许可数量实施有条件自主申领有关事项的通知》的通知

江苏省外经贸厅关于转发商务部《关于对企业已上交的2006年度输美欧纺织品业绩分配许可数量实施有条件自主申领有关事项的通知》的通知
(苏外经贸贸管函[2006]164号)


各市外经贸局、省各大型外经贸集团、省各有关企业:

  根据《纺织品出口临时管理办法》(商务部令2005年第20号)的有关规定,针对当前输美、欧协议纺织品出口许可数量的总体使用情况,商务部决定对企业未使用并按规定上交的2006年度输美、欧协议纺织品出口许可数量实行自主申领(以下简称自主申领)。根据商务部《关于对企业已上交的2006年度输美欧纺织品业绩分配许可数量实施有条件自主申领有关事项的通知》,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全国自主申领的类别和数量

  自主申领类别为输美、欧31个类别协议纺织品,数量为各地企业上交的各类别总量。全国和我省的上交类别及数量见附件一。

  二、自主申领的原则

  (一)各地企业上交总量由该地区企业优先申领。

  (二)我省对自主申领企业的排序原则将参考以下三个因素:1、2006年度有关类别的使用率(以11月14日10:00数据为准);2、2006年1-7月出口业绩;3、已签合同数量。

  (三)各地企业申领之后的剩余数量将按照各地今年1-7月有关类别对设限地区的出口业绩排序进行调整(各类别各地区今年1-7月对设限地区出口业绩排序表见附件二)。出口业绩多的地区,该地区的企业优先申领。

  (四)有关数量领完为止,企业自主申领的数量计入该企业今年业绩分配总量。

  三、自主申领具体操作办法

  (一)请有申领意向的企业填写《江苏省纺织品出口许可数量自主申领表》(详见附件三),并于11月15日16:00前以传真件和电子邮件形式上报我厅(外贸处)。我厅(外贸处)将根据上述原则对申领企业进行排序并报商务部。

  (二)商务部对各地商务主管部门在本地区上交总量内确定的企业申领排序名单审核后直接进行电子确认,不再下达正式文件。请有关企业在纺织品临时出口许可证件申领系统中自行查询许可数量调整情况。

  (三)对各地区在本地区上交总量外提出的申领数量,商务部将以电子方式下达正式方案,正式方案将另文通知。

  请各市外经贸局、省各大型外经贸集团尽快通知所属企业,争取用好用足我省纺织品出口许可数量。

  联系人:陈鑫、黄楹

  电 话:025-57710073、57710071

  传 真:025-57710084

  E-mail: wmc@jsdoftec.gov.cn

  附件一:全国及我省各类别上交总量

  附件二:各类别各地区今年1-7月对设限地区出口业绩

  附件三:江苏省自主申领表

江苏省外经贸厅

二00六年十一月十三日

  附件1:
  各类别上交总量
  (上交总量以最终录入数据库数据为准)
序号 输美纺织品类别号单位上交总量
1200/301公斤333,595
2222公斤1,401,635
3229公斤3,885,970
4332T打双141,953
 332B打双127,554
5338/33910,322
6340/64018,790
7347/3486,634
8349/64969,082
9352/65279,481
10359-S/659-S公斤18,850
11363865,155
124438,472
134471,305
14619平米2,775,305
15620平米5,589,170
16622平米1,872,436
17638/6398,916
18345/645/64630,676
19647/64811,884
20666公斤129,360
2184719,451
序号 输欧盟纺织品类别号单位上交总量
12公斤390,435
242,696,123
35138,316
46399,690
57195,053
620公斤178,503
726222,664
831281,461
939公斤416,609
10115公斤29,4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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