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拓展和规范律师工作的指导思想: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适应依法治国、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进程的要求,适应全面建设经济强省、文化大省、争当排头兵及率先实现现代化和小康社会的实际需要,努力提高律师的职业道德水准和业务素质,大力拓展律师的法律服务领域和服务功能,全面规范律师执业行为,进一步探索和改革律师管理制度,积极完善律师组织结构,进一步推进公职律师及公司律师制度建设,探索经济欠发达地区律师法律服务的新机制,为广东经济社会发展和新世纪的腾飞作出贡献。
(五)律师业发展的主要目标:(1)完善律师组织结构,形成社会律师、公职律师、公司律师并存,相互配合,优势互补的格局。(2)充分发挥律师的法律服务功能,满足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经济强省、文化大省对律师法律服务的需求。(3)构筑规范法律服务主体、法律服务行为、法律服务秩序、法律服务管理活动的严密体系,把律师法律服务纳入法制化、规范化的轨道。(4)全面加强律师队伍的业务建设、党的建设和职业道德建设,从整体上提升律师行业的素质。(5)优化律师执业环境,维护律师合法权益,保障律师功能作用的充分发挥。(6)切实解决欠发达地区律师法律服务供需矛盾,加快以律师服务为重点的法律服务的新发展。
二、拓展我省律师法律服务
(六)拓展律师的组织结构形式。一是继续推进我省公职律师建设和完善的工作。2004年内要全面完成我省市、县(区)公职律师事务所的机构建设,进一步解决公职律师人员短缺及经费落实问题,完善公职律师事务所的职能配置,拓展公职律师的业务范围,逐步开展在政府部门中设立公职律师岗。二是加大公司律师试点工作的力度,逐步扩大试点范围。及时总结经验,出台有关工作规范,指导公司律师建设的各项工作。三是逐步探索设立有限责任性质的律师事务所,不断完善我省律师的组织结构形式。
(七)拓展律师的政治性服务功能。积极推行律师为立法、政府决策等政治领域提供法律服务,推荐优秀律师担任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或者为人大、政协常委,政府领导担任法律顾问。组建有多种专业律师人才组成的政府或者政府部门法律顾问团,为政府决策提供法律意见,进一步扩大律师的政治影响力,提升律师的社会地位。
(八)拓展律师的社会性、公益性服务功能。引导律师以服务于广大人民的根本利益,服务于社会公共利益为根本出发点和立足点,更多地面对群众、面对基层农村、面对城市社区提供法律服务,向低收入家庭、下岗失业人员、困难群体主动减免服务收费,督促律师积极履行法律援助义务。要求律师积极配合政府有关部门参与信访接待工作,处理好群体性上访、诉讼的纠纷,全力维护社会稳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