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司法厅关于拓展与规范律师法律服务的意见
党的十六大《报告》明确提出“拓展和规范法律服务”,这是对我国律师业发展方向、目标的科学概括。为了实现十六大确定的任务,指导当前和今后一段时期我省律师事业的改革和发展,使律师更好地为全面建设小康社会服务,为我省率先实现社会主义现代化、实现经济强省、文化大省的目标服务,提出以下意见:
一、我省律师业发展面临的形势及指导思想与目标
(一)我国在1979年恢复律师制度以来,律师事业的发展取得了令人瞩目的成绩。特别是作为改革开放前沿的广东,律师队伍的发展走在全国的前列。截止2003年九月份,我省执业律师达9351人,其中具有博士、硕士学历的律师达1054人,本科学历的律师5034人,初步形成了具有较高素质的律师职业群体;律师事务所在数量上稳步发展的同时,专业化、规模化程度不断增强,逐步形成了以合伙所为主体,公职所、国资所、合作所、个人所并存的多元化律师执业机构体系;律师业务领域不断扩展,在推进“依法治省”、促进我省经济快速发展、维护社会稳定等方面都发挥着积极的作用。
(二)目前,我省已进入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加快率先实现社会主义现代化的新的发展阶段,省委、省政府提出把我省建设成为经济强省、文化大省的重要决策。在新的历史时期,经济建设和经济体制改革、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系的不断完善,将进一步拓展律师的活动空间;发展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建设社会主义政治文明和深化政府机构改革,将给予律师发挥职能作用的新契机;依法治国、依法治省,健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推进司法体制改革,尊重和保障人权,将赋予律师更重要的社会责任;特别是我省在高新技术、教育文化、体育卫生等各项事业的迅速发展,将在更大程度上丰富我省律师执业的内容。所有这些,都为我省律师提供了大显身手、全面实现其法律服务功能的广阔舞台,也赋予我省律师业极为艰巨的历史任务和时代使命。
(三)面对我国经济加快步入全球一体化进程对律师法律服务提出的更高、更新、更全面的要求,面对我国入世法律服务市场竞争的日益加剧,必须清醒认识到,我省律师业在总体上还不能适应形势发展的需要,主要表现在:一是律师法律服务领域、服务方式、服务质量不能完全满足社会发展的需求,法律服务可拓展的空间还很大;二是律师管理体制、律师事务所内部运行机制还不是很健全,律师组织结构还不完善;三是律师队伍的整体素质有待进一步提高,律师行业诚信缺失、违反职业道德、执业纪律的问题还比较突出,规范律师法律服务的任务十分艰巨;四是律师的政治地位、社会地位有待进一步提高,执业环境和条件需要进一步改善;五是公职律师、公司律师的建设有待于进一步加强;六是经济欠发达地区的律师工作还存在人才流失、业务领域比较狭窄和单一的问题,法律服务供需矛盾突出,急需解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