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汕头市建设局、汕头市质量技术监督局关于印发2008年度汕头市燃气行业安全整治工作总结的通知


  五、存在问题

  通过这次安全整治,我市燃气市场秩序得到好转,过期未检和报废钢瓶的流通得到了有效遏制,燃气非法经营现象得到了有力打击,燃气行业安全管理取得初步成效,但仍存在以下几个问题:

  (一)瓶装燃气市场安全管理形势依然严峻。目前仍然有部分过期未检测或报废钢瓶在市场上流通,充分说明我市燃气行业安全形势依然严竣。过期未检或报废瓶主要存在于我市潮阳、潮南、澄海区和南澳县以及中心城区的农村片区,随时威胁着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必须采取坚决有效的措施,进一步深化燃气安全整治,净化燃气市场主体和市场环境,全面实施公用瓶制度,杜绝废旧和不合格钢瓶在市场流通,彻底消除这一严重的安全隐患。

  (二)区域监管手段不协调。由于毗邻我市的揭阳、潮州等地区并未开展燃气市场综合整治专项行动,且我市各区整治力度不平衡,造成整治期间,出现个别过期未检和报废钢瓶流窜到其它地区充装的现象,给综合整治增加了一定的工作难度,从而影响了综合整治的整体效果。

  六、今后工作意见

  (一)深化燃气行业整治工作,确保燃气使用安全。继续深化燃气市场综合整治,加大对充装过期未检钢瓶和报废钢瓶行为的清理力度。采取定时检查和突击检查相结合,加大对各储配站违规行为的查处力度。各区县要加大对燃气销售点清理行动的领导、组织、协调与执法力度,继续对辖区内非法燃气销售点和违规储瓶库进行清理取缔,杜绝废旧和不合格钢瓶在市场流通,彻底消除这一严重的安全隐患。

  (二)鼓励设置瓶装燃气供应站,逐步实现瓶装燃气经营模式转变。为贯彻实施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根据市政府《关于加强消防安全管理的通告》(汕府〔2006〕57号)精神,对原设置在住宅楼下的燃气销售点加强监管,并通过鼓励燃气企业设置瓶装供应站,逐步实现瓶装燃气经营模式转变。

  (三)继续推行燃气行业职业资格证书制度,实现燃气行业从业人员全面持证上岗。根据省建设厅《关于在全省燃气行业推行职业资格证书制度的通知》(粤建科函〔2006〕536号)精神,从事燃气行业的11个工种均须持证上岗,市建设局将继续开展燃气行业从业人员的职业技能培训鉴定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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