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关于落实市领导批示学习宝安区消防安全整治工作做法的通知
(深安办〔2005〕41号)
各区人民政府:
宝安区政府在落实市安委会统一部署开展的“六小”场所消防安全专项整治中,积极落实责任、大胆开拓创新,制定了一系列切实可行的整治措施和工作方案,值得各区学习和借鉴。
一是层层分解责任,实现各负其责。区政府与各街道办、各街道办与街道各职能部门、各居委会分别签订2005年“六小”场所消防安全专项整治责任书,使各层次职能部门分头行动,各负其责。二是细化标准对照整改。制定出“六小”场所消防安全管理的具体标准,对“六小”场所的消防安全管理予以规范,使职能部门明确整治要求和目标,方法可行。三是发动基层落实。各社区居委会均成立安全管理委员会,并由专人负责本辖区的安全管理,同时制定具体的细化制度,实现“关口前移,重心下移。”四是实行网格化管理模式,实现立体监控。即基层安全管理队伍通过巡查,将发现的隐患及时报街道办安监部门;安监部门按照行业管理分工督促相关职能部门进行行政执法;街道办执法有困难的,报区相关职能部门及时解决,形成部门联动、层层落实的立体监控格局。五是实事求是,分类整治。对没有发现安全隐患问题又符合办证条件的无证“六小”场所,给予补办有关证照;对存在安全隐患的有证“六小”场所,限期整改;对不符合办证条件且存在安全问题的,一律予以取缔。六是宣传警示,促进整治。区、街道两级采取“约谈会”、“警示教育会”等形式,对“六小”场所业主和承租人、隐患单位负责人进行警示教育。同时,在有关媒体上对专项整治的范围、重点、要求等进行公告,设立并公布举报电话,在全区范围内形成良好的舆论宣传氛围和整治的高压态势。
宝安区的做法得到市领导的充分肯定。3月11日,吕锐锋副市长在市委、市政府信息快报第2774期上作了批示。现将宝安区政府《关于进一步开展“六小”场所消防安全专项整治工作的通知》(深宝府办?2005?18号)和吕锐锋副市长在信息快报上的批示印发给你们,请认真学习,并结合自身实际,制定和实施符合本辖区情况的整治方案,切实抓好各区“六小”场所消防安全整治工作。
特此通知。
附件:1.宝安区政府《关于进一步开展“六小”场所消防安全专项整治工作的通知》(深宝府办(2005)18号)(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