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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关于加强和改进事故多发企业安全生产执法重点检查工作的通知

深圳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关于加强和改进事故多发企业安全生产执法重点检查工作的通知


各区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

  自2003年6月以来,我局部署开展事故多发企业安全生产执法重点检查,各区局认真贯彻、精心组织、严格执法,在全市连续两年参保人数持续大幅度增长的情况下,2004年1至8级伤残事故均较2003年呈现全面下降,工伤补偿金额也有所下降,但由于9至10级伤残事故基数大、上升幅度较高,使得全市工伤补偿总人数仍有微升。这一方面说明我市持续开展的事故多发企业安全生产执法重点检查工作针对性强,成效已经显现;另一方面也说明我市事故多发企业安全生产执法重点检查工作任重道远。

  为进一步贯彻落实2005年3月4日全市工伤预防工作会议精神,降压我市工伤致残事故,保护人民生命财产安全,根据2004年全市工伤补偿事故的最新发展动态,现就2005年全市开展事故多发企业安全生产执法重点检查工作提出以下意见:

  一、进一步加强对事故多发企业安全生产执法重点检查工作的组织领导,持之以恒地把这项工作开展下去

  2005年是我市开展事故多发企业安全生产执法重点检查工作第三个年头,也是非常关键的一年。在这一年里,我们要紧紧围绕“降压伤残事故”这个总的工作目标,努力做到工伤致残事故监察工作“三个及时”(及时发现事故、及时查处企业、及时消除隐患),为早日实现全市工伤事故总人数的下降奠定坚实的基础。

  各区局要进一步提高认识,加强领导,制定并细化年度具体工作目标和实施步骤,将其纳入日常性工作,持之以恒地开展下去。特区内各区生产企业基数相对较小,事故数量较低,应在这项工作中取得更加显著的成效。特区外各区生产企业基数大且难点多,事故数量很大,更应持续不断地加大投入,通过艰苦努力,逐步扭转工伤事故多发的被动局面。

  二、以事故多发企业安全生产执法重点检查为契机,推动安全生产基础性工作

  事故多发企业安全生产执法重点检查工作是我市安全生产领域一项长期而艰巨的工作,也是我市安监系统日常监察工作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各区局要以此为契机,推动本辖区安全生产基础性工作。

  (一)要把事故多发企业安全生产执法重点检查工作与加强基层安全生产巡查队伍建设结合起来,一方面要通过执法检查工作培养和锻炼基层巡查队伍,提高他们在辖区内发现问题、分析问题和解决问题的水平和能力;另一方面通过基层巡查队伍综合水平的提高,使执法检查工作更加优质和高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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