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转发省安监局关于印发广东省有限空间危险作业安全管理规程的通知
(深安监管〔2005〕61号)
各区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
为了进一步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规范有限空间作业管理,最大限度地保障作业人员的安全和健康,防止缺氧窒息、有毒气体中毒等事故的发生,省安监局编制了《广东省有限空间危险作业安全管理规程》(以下简称《规程》)。现将省安监局《关于印发广东省有限空间危险作业安全管理规程的通知》(粤安监〔2004〕79号)转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同时结合我市安全管理的实际,提出以下意见,请一并贯彻落实。
一、各区安监部门要加强《规程》的宣传工作。多年来,我市在筒仓、井下等有限空间作业过程中发生过多次重大事故,一直以来没有找到行之有效的遏制方法。《规程》的出台,填补了有限空间危险作业安全管理的空白,认真贯彻落实《规程》,将有效遏制有限空间中毒和窒息重大事故的发生,进一步改善我市安全生产局面,促进经济良性发展和社会和谐稳定。
二、各区安监部门要结合《规程》的贯彻,要求生产经营单位针对其从事的有限空间作业,强化作业管理,严格审批管理手续,并要求制定专项的应急救援预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