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关于印发《深圳市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工作联席会议制度》的通知
(深安监管〔2005〕64号)
各区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
《深圳市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工作联席会议制度》已经2005年3月24日全市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工作会议审议通过,现予印发,请遵照执行。
二○○五年四月五日
附件:
深圳市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工作联席会议制度
为了加强市、区安全生产宣传教育部门的沟通与合作,建立全市安全生产宣教工作的共享联络机制,形成市、区两级安全生产宣教工作的合力,以推进全市安全文化建设,强化全社会安全生产意识,特制定本制度。
一、联席会议实行例会制度,每个季度召开一次,具体时间定在每个季度第一个月的中旬。如遇特殊情况,可临时动议,适当提前或推迟。
二、联席会议由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牵头组织,各区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参加。会议的会务组织由市、区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轮流承办,承办方承担相应经费。市职业安全培训中心和市安全书店有限公司配合做好会务工作。
三、会议坚持实事求是的原则,充分发扬民主,集思广益,并要议而有决,决而有果。
四、每次会议的具体议题由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商区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负责宣传教育工作的部门确定,主要包括以下内容:
(一)通报上一季度宣教工作的实施情况和工作动态;
(二)根据实际不断完善市、区宣教部门的合作机制,及时沟通并解决实际工作和各专项活动中出现的新情况和新问题;
(三)学习国家、省、市相关方面的新政策、新法规,加强各单位之间的交流与学习,不断提高业务水平;
(四)讨论近期工作方向和重点,部署安排下一季度的工作;
(五)总结推广好的经验和做法;
(六)议定下次会议的承办方。
五、会议指定专人负责会议的记录并形成会议纪要,并以市安监局名义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