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省外经贸厅关于纺织品临时出口许可证件跨年度签发事项的通知
(苏外经贸贸管函[2006]191号)
各有关企业:
根据商务部配额许可证事务局《关于签发2007年纺织品临时出口许可证件的通知》(商配综函〔2006〕148号),为保证我省纺织品临时出口许可证件跨年度签发工作有序进行,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2006年度纺织品临时出口许可证件受理(撤换证业务除外)截止日期为2006年12月31日12:00。
二、凡需办理2006年度纺织品临时出口许可证件全套证书撤换证业务的企业,须于12月30日10:00前发送撤换证电子申请并将书面资料送达我厅办证机构。原则上12月30日10:00后我厅不再受理2006年度纺织品临时出口许可证件全套证书撤换证业务。
三、2007年初将继续受理2006年度纺织品临时出口许可英文证撤换业务,具体截止日期另文通知。
四、2007年度纺织品临时出口许可证签证系统已开通。我省许可证事务中心及苏州、南通发证分点即日起开始受理申领业务。有关事宜详见商务部配额许可证事务局《关于签发2007年纺织品临时出口许可证件的通知》(附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