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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省外经贸厅关于延长2006年度纺织品临时出口许可证件补签期限的通知

江苏省外经贸厅关于延长2006年度纺织品临时出口许可证件补签期限的通知
(苏外经贸贸管函[2007]026号)


各有关公司:

  根据商务部配额许可证事务局《关于延长2006年度纺织品临时出口许可证件补签期限的通知》(商配综函〔2007〕28号),现将2006年度纺织品临时出口许可证件补签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 2006年度纺织品临时出口许可证件补签期限延长至2007年3月31日。纺织品临时出口许可证件发证系统(2006版)延至2007年3月31日17时关闭。

  二、我省企业申请2006年度纺织品临时出口许可证件的相关审核批复工作由我厅负责。申请企业须向省许可证事务中心提交申领新证的具体情况说明,并提交出运提单及出口报关单复印件(申领企业名称须与出口报关单上出口经营者名称一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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