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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转发关于加强危险化学品生产、经营、仓储企业发货工作的紧急通知
深圳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转发关于加强危险化学品生产、经营、仓储企业发货工作的紧急通知
各区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
现将广东省安监局《关于加强危险化学品生产、经营、仓储企业发货工作的紧急通知》(粤安监管三〔2004〕11号)转发给你们,请结合本区的实际情况,认真贯彻落实省局的文件精神,加强对危险化学品生产、经营、仓储企业发货的监管工作,从源头上制止超载现象发生。同时,请将本通知转发至辖区各危险化学品生产、经营、仓储单位,跟踪抓好基层危险化学品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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