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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关于迎接国庆做好全市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

深圳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关于迎接国庆做好全市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


市安委会各成员单位:

  2004年国庆节即将来临,为认真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领导近期关于安全生产的一系列重要批示以及国务院安全生产委员会第二次全体会议、全省安全生产电视电话会议精神,巩固我市上半年安全生产工作的成绩,加强节日期间全市安全生产工作,防止重、特大生产安全事故的发生,尤其是确保“十·一”黄金周期间安全生产形势的稳定,让全市人民过上一个欢乐祥和的节日,根据省政府的统一部署,现就迎接国庆做好安全生产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 认真开展节前安全生产检查

  各区、各部门要把保护人民群众生命和财产安全放在首位,高度重视国庆期间的安全生产工作,切实履行好安全管理职责。在“十·一”前,各区、各部门要结合自身实际组织开展一次针对安全生产薄弱环节的重点检查,对检查中发现的事故隐患和问题要立即整改,及时消除隐患。同时,要注意加强对本辖区、本行业、本部门安全工作的领导,及时研究解决重大安全问题,确保节日期间的安全。

  市公安消防、安监、质监、旅游、文化、城管等部门要对娱乐场所、旅游景区、宾馆酒店、商场、公园等人员密集场所的消防安全、设备安全、安全生产责任制落实情况及应急救援预案制定情况开展有针对性的检查,凡是存在严重消防隐患和其它安全隐患的,必须责令停业整改,在未彻底整改并消除隐患之前不得批准营业;市公安交警、交通部门要加强对道路交通、交通运输企业的安全管理,严肃查处违章、违规行为,督促并指导企业加强对驾驶人员的培训教育工作,对机场、码头、客运场站等人群集散场所要做好安全措施,确保旅客出入和道路交通的安全;市建设部门要加大对建筑施工企业的检查力度,严格控制施工单位在节日期间加班加点和夜间施工作业,确保员工和人民群众节日期间的安全和正常休息;市建设、公安、质监部门要加大对非法燃气的打击力度,加强燃气安全管理;其他各有关部门也要根据各自职能分工组织开展安全检查。供水、供电、供气、通信等单位要保证国庆期间的正常供应和通讯畅通,发现问题及时处理,确保人民群众正常的生活秩序。

  二、认真落实安全工作,迎接省安全督查组检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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