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关于在全市开展安全质量标准化活动的通知
各区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
根据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国家煤矿安全监察局《关于开展安全质量标准化活动的指导意见》(安监管政法字〔2004〕62号)和省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的贯彻意见(粤安监办〔2004〕6号)(见附件)的精神,现决定在全市开展安全质量标准化活动,具体事项通知如下:
一、 提高认识,加强领导,精心策划,明确制订安全质量标准化活动工作目标,确保各类企业在2010年都达标
安全质量标准化就是企业各个生产岗位、生产环节的安全质量工作必须符合法律、法规、规章和规程等规定,达到和保持一定的标准,使企业生产始终处于良好的安全运行状态,以适应企业发展需要,满足职工群众安全、文明生产的愿望。开展安全质量标准化活动就是要建立安全生产长效机制,实现全市安全生产形势的根本好转。
各区安全监管部门要从彻底扭转安全生产被动局面的高度,深刻认识这项活动的重要意义,并成立主要领导挂帅的专门机构,指定专门人员具体负责,扎实推动这项活动的实施。由于我市各区之间差异较大,这就要求各区认真结合辖区实际,围绕安全生产规章制度、设备设施本质安全、从业人员安全培训教育、现场安全管理等环节,学习借鉴宝安区推行安全生产规范化管理工作的做法,精心策划,明确制订本辖区《安全质量标准化活动工作目标》,细化实施方案,有计划、有步骤、有目标地开展安全质量标准化活动,确保在2010年使各类企业都达到国家规定的标准,企业安全生产基础工作得到全面加强,安全生产面貌从根本上得到改善。
二、以预防和降压生产安全事故为突破口,以宝安区安全生产规范化管理标准为范本,把安全质量标准化活动不断推向深入
安全质量标准化活动是一项长期的、艰巨的工作,需要各级政府及其有关部门分工协作,齐抓共管。当前,由于安全质量标准化全国性标准及我市详细规划出台尚需时日,各区安监部门可先以宝安区《企业安全生产规范化管理标准》为范本,认真抓好以下几项工作:一是以降压生产安全死亡事故为目标,开展工矿企业安全生产重点检查,切实完成今年死亡事故的控制指标;二是以大幅度降压伤残事故为目标,持续开展事故多发企业的安全生产执法检查,通过绩效评估提高检查和整治的质量,推动这些企业率先具备安全生产基本条件;三是选择有代表性的街道和企业,作为安全质量标准化管理活动的试点,以点带面,促进安全质量标准和技术规范的推广实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