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搜网--中国法律信息搜索网
江苏对外贸易经济合作厅关于推进全省出口基地建设的工作意见

江苏对外贸易经济合作厅关于推进全省出口基地建设的工作意见
(苏外经贸贸[2007]265号)


各市外经贸局、省级外经贸企业集团:

  为加快转变外贸增长方式,优化我省出口商品结构,根据国家的统一部署和具体要求,结合江苏省国民经济“十一五”规划制定的有关目标任务,以及2006-2010年江苏外经贸发展规划,2006年起我厅正式启动出口基地建设工作。为切实加强对出口基地建设工作的指导,完善出口基地建设工作机制,提出以下工作意见。

  一、出口基地建设的指导思想与工作目标

  (一)指导思想

  坚持自主创新,以市场为导向,以企业为主体,以贸易为龙头,以产业为基础,形成一批面向国际市场、具有较强国际竞争力的出口产业集群,培育一批具有较强自主创新能力和国际竞争力的骨干企业。扩大具有自主品牌和自主知识产权的高新技术和高附加值产品出口,推动对外贸易与产业、科技的协调发展、相互促进,加快转变外贸增长方式,实现“外贸大省”向“外贸强省”的跨越。

  (二)工作目标

  1、力争“十一五”期间,全省在国家鼓励发展的高新技术领域形成4-6个有较大规模、以内生性高技术产品出口为主体的国家级和省级科技兴贸出口创新基地,2010年出口创新基地高新技术产品出口占全省高新技术产品出口总额的比重达50%。

  2、依托一批具有一定产业规模和较大发展潜力、以一般贸易为主、拥有骨干企业的机电产品产业板块,“十一五”期间逐步培育 10个左右产业规模大、创新能力强、发展水平高的机电产品出口基地。

  3、按照我省“一城三地五园一带”软件产业发展构想,依托五大国家软件园区,大力发展自主品牌和自主知识产权的软件产品出口。力争2010年前培育出20家出口超亿元的软件外包及相关信息服务出口和软件产品出口骨干企业,南京软件出口创新基地实现软件出口达30亿美元。

  4、根据我省2005-2010年农产品出口振兴计划,选择优势特色农产品相对集中的区域和省级外向型农业示范区,依托出口支柱产业,培育龙头企业,形成10-15个具有鲜明地方特色、带动能力强的农产品出口基地。

  二、 出口基地建设的主要原则

  (一)发挥优势的原则。依托我省的产业优势和比较优势,对具有较大发展潜力的优势产业板块和产品进行重点培育。重点在以电子通信及信息产业、软件、生物医药、新材料为代表的高新技术产业领域,船舶、五金工具、机械装备等为代表的机电产品领域,园艺、特粮、畜禽、水海产品等优势农产品领域扶持发展一批出口基地,促进优势产业提高集聚能力,增强国际竞争力,使其成为外贸出口的新增长点。


第 [1] [2] [3] 页 共[4]页
上面法规内容为部分内容,如果要查看全文请点击此处:查看全文
【发表评论】 【互动社区】
 
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