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关于2006年度深圳市安全生产培训考核定期集中考试有关事项的通知
(深安宣〔2005〕14号)
各区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各安全生产培训教育社会办学机构:
为方便各安全生产培训教育社会办学机构制订教学计划,安排学员如期参加考试,保证生产经营单位主要经营管理者、企业安全主任、特种作业人员及其他从业人员的安全生产培训、考核及发证工作有序开展,根据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有关文件精神,现就2006年度全市安全生产培训考核定期集中考试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考试时间及考试地点安排
(一)考试时间安排
按照市、区安全生产培训考核事权划分的有关要求,2006年度全市统一安排十一批次考试。为保证办证工作的顺畅,避免造成办证高峰期,其中单列单位培训机构每批次考试在两天内完成,各区每批次考试在七天内完成。具体安排见《深圳市2006年度安全生产培训人员定期集中考试安排表》。
(二)考试地点安排
1.深圳市职业技能训练中心、深圳市高级技工学校培训中心、深圳市供电技术教育培训中心作为单列单位培训机构的考试地点;
2.各区考点由各区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根据本区的实际情况确定。
二、考试组织安排
根据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关于印发〈深圳市安全生产培训考核工作的若干意见〉的通知》(深安监管[2003]18号)和《关于印发〈深圳市、区安全生产培训考核发证工作具体实施方案〉的通知》(深安监管[2003]52号)精神,单列单位培训机构考试具体组织工作由我中心负责,按照以往既定的方式进行;各区考试的具体组织工作由各区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按照相关文件要求组织安排。
三、有关要求
(一)各区应积极配合全市考试工作安排,在既定的时间内组织开展考试工作,并将选定为考点的培训机构报市宣教中心备案。
(二)选定为考点的培训机构要严格按照要求做好相关组织准备工作,以确保考试工作的顺利开展,同时,在具体执行过程中,有何问题请及时反馈我中心。
联系电话:83328920 联系人:陈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