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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关于开展安全生产培训教师及考评员继续教育有关事项的通知

深圳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关于开展安全生产培训教师及考评员继续教育有关事项的通知
(深安监管办〔2005〕14号)


各区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各安全生产培训教育社会办学机构:

  我局于2003年度组织培训了一批安全生产培训教师及考评员,并为其颁发了《深圳市安全生产培训教育教师上岗证》(以下简称《教师上岗证》)和《深圳市特种作业人员考评员证》(以下简称《考评员证》)。为适应国家安全生产形势发展的新要求,不断提高全市安全生产培训教师及特种作业考评员的素质,结合《教师上岗证》和《考评员证》的换证工作,我局决定于近期举办安全生产培训教师及考评员继续教育培训班。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培训对象

  于2003年参加培训并已获得《教师上岗证》和《考评员证》人员,包括特种作业人员培训教师、安全主任及企业负责人培训教师、危险化学品从业人员培训教师三类。

  二、培训内容

  (一)安全生产培训教师继续教育内容

  1.职业培训教学教改方法研讨;

  2.安全生产培训教学经验交流。

  (二)特种作业考评员继续教育内容

  1.安全生产形势讲座;

  2.职业道德规范教育。

  三、培训时间及培训费用

  (一)特种作业考评员继续教育培训时间为11月22日一天,培训费200元/人;

  (二)安全生产培训教育师资继续教育时间

  特种作业人员培训教师为11月23日-24日两天,培训费400元/人;

  安全主任、企业负责人培训教师和危险化学品从业人员培训教师为11月25日-26日两天,培训费400元/人;

  (三)统一安排午餐、午休,费用自理,每人每天130元,由酒店直接收取。

  四、培训结业

  培训结业后,由我局重新换发《深圳市安全生产培训教育教师上岗证》或《深圳市特种作业人员考评员证》。

  五、其他具体事宜

  (一)报到时间

  1.特种作业考评员继续教育培训班:11月22日上午9:00报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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