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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省商务厅关于组织我省企业参加“中国民族商品交易会”的通知

江苏省商务厅关于组织我省企业参加“中国民族商品交易会”的通知


各市(含县级市)机电办、各有关企业:

  为了配合内蒙古自治区成立60周年庆祝活动,由内蒙古自治区人民政府、中华人民共和国商务部、国务院西部开发办公室、中国国际贸易促进委员会共同主办的“中国民族商品交易会”(以下简称民交会)将于2007年8月3日至5日在呼和浩特市举办。为展示我省机电产品的技术水平,扩大江苏机电产品的知名度,经研究,拟组织我省机电产品企业参加此次民交会。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民交会概况
  这次交易会汇集各民族优秀的传统文化和传统工艺技术的特色产品,展示中华民族最新科技成果,展示中国最具竞争力的品牌和产品。展区面积大,展品品种广。展会设有独立的机电产品展区。为办好民交会,主办单位领导非常重视,前期已分赴全国各省市以及俄罗斯、蒙古、朝鲜、日本招商、招展。届时,预计至少有15万以上来自世界各地、国内各省市的商家、群体到会参观、采购和洽谈。将为企业搭建展示各地区知名品牌的平台,也为企业进入西部市场提供良好的商机。(详请可上网查询:中国民族商品交易会网站http://www.cecfh.com/)。

  二、机电产品展品范围
  1、汽车(含农用车)、摩托车等运输机械及配件。
  2、建筑五金、灯具、卫浴等日用产品。
  3、自行车、缝纫机、吸尘器等日用机械。
  4、电机、水泵、空压机等通用机械。
  5、发电机、民用开关等电力设备。
  6、彩电、冰箱、吹风机等家用电器。
  7、计算机、手机等信息产品。
  8、DVD、MP3、MP4等数字产品。

  三、参展费用
  摊位费:400元/平方米;标准展位3*3,3200元/摊位。

  希望各市机电办积极协助动员所在地的相关企业参加。有意参展的企业,请于在6月15日前按附表要求认真填写后传我办。

  我办联系人:魏高宏、沈才林, 电话:025-57710223(魏)、025-57710086(沈),传真:025-57710097。

  附件:2007年中国民族商品交易会申请表

二○○七年六月四日

  附件
  2007年中国民族商品交易会申请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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