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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省对外贸易经济合作厅、江苏省科学技术厅、江苏省信息产业厅、江苏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组团参加“第九届中国国际高新技术成果交易会”的通知

江苏省对外贸易经济合作厅、江苏省科学技术厅、江苏省信息产业厅、江苏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组团参加“第九届中国国际高新技术成果交易会”的通知
(苏外经贸技服[2007]471号)


各市外经贸局、科技局、信息产业主管部门、发改委,国家级、省级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科研院所,省重点企业集团:

  经国务院批准,第九届中国国际高新技术成果交易会(以下简称“高交会”)将于今年10月12日至17日在深圳市举行。本届高交会将由商务部、科技部、信息产业部、发展改革委、教育部、人事部、国防科工委、知识产权局、中科院、工程院和深圳市人民政府共同主办。

  第九届高交会将以“自主创新”、“知识产权保护”和“创新促进和谐”为主题,分为高新技术创新成果交易、专业产品展、世界科技与经济论坛、super-SUPER专题活动和人才与智力交易会5大部分。本届高交会将继续突出“技术、产品、人才、资金”四大板块,搭建“成果交易、招商引资、人才与智力交流”三大平台,力求在“国际化、精品化、专业化、市场化”方面有新的突破,使高交会成为增强国家创新能力的助推器和国际科技交流与合作的绿色通道。

  为了促进我省经济国际化和高新技术产业化步伐,我省决定组团参加本届高交会。根据省政府部署,本届高交会江苏团的筹备工作由省外经贸厅、省科技厅、省信息产业厅、省发改委等单位具体负责。

  一、参展企业(项目)的选择

  (一)精选一批发展前景开阔,拥有高新技术或产品的企业、单位,以参展、交易、交流的方式与会。

  (二)组织一批具备活力,急于寻求技术、善于把握国内外行业技术发展动向的企业、单位,以洽谈引资、引技、引智的方式与会。

  (三)从近年来江苏各地申报的高新技术成果中精选一批技术含量高,有代表性的项目参与高交会的网上展览、交易、推介活动。

  二、参展企业的申报

  请各有关单位认真组织参展企业填写“第九届高交会参展展位申请表”和“中国国际高新技术成果交易会项目登记表”,并于7月31日前报至省外经贸厅、省科技厅、省信息产业厅、省发改委的任一家单位。每个项目填表1份,注意成果的知识产权保护问题,注明本单位申请的展位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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