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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省对外贸易经济合作厅关于2008年钨品、锑品、白银国营贸易出口企业资格及钨品锑品出口供货企业资格年审申报程序及铟、钼出口许可证申领补充标准和申报程序的通知

江苏省对外贸易经济合作厅关于2008年钨品、锑品、白银国营贸易出口企业资格及钨品锑品出口供货
企业资格年审申报程序及铟、钼出口许可证申领补充标准和申报程序的通知
(苏外经贸传[2007]236号)


各市外经贸局、各大型外经贸企业集团、省各有关公司:

  商务部公告2007年第87、89号 《2008年钨品、锑品、白银国营贸易出口企业资格及钨品锑品出口供货企业资格年审申报程序》及《铟、钼出口许可证申领补充标准和申报程序》已于10月26日公布。现将我省对相关商品的资格年审、申报程序及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请各市外经贸局、各大型外经贸企业集团及有关公司按照商务部公告的资质标准组织好所辖企业的申报工作。

  二、商务部受理截止时间为11月16日,我厅受理截止时间为11月14日,过期不予受理。

  联系人: 丁媛琴
  电 话:025-57710072
  传 真:025-57710084

  特此通知。

  附件
  一、商务部公告2007年第25号 《铟、钼出口许可证申领标准和申报程序》(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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