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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省畜牧兽医局关于对农业基本建设项目和农业综合开发农业部专项项目验收的通知

  1.建立机构,明确责任。为加强对项目验收工作的领导,省畜牧办成立了以慕永太同志为组长、张洪本、刘炳谭、刘凤军同志为副组长的项目验收领导小组及验收工作组,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计划财务处,负责项目验收的组织协调工作。验收工作组按照职责分工,分别由分管副主任任组长、计财处和相关业务处室负责人为副组长,成员由畜牧兽医、财务、审计、纪检和工程技术人员等组成,每个验收组7-9人。对每个项目都要制定出切实可行的验收方案,明确责任,落实任务,谁验收谁负责,一包到底。每个项目验收结束后,都要及时写出验收报告。
  2.精心组织,周密安排。项目竣工验收是一项责任心非常强、组织非常严密的工作。参加验收的人员必须有高度的事业心和责任感,公正、公平,客观、实际,在每个项目验收前,既要熟悉项目建设的要求,又要全面考虑可能遇到的各种困难,精心组织,科学安排,合理调度,确保验收工作顺利进行。
  3.把握政策,严格程序。项目竣工验收是一项政策性、程序性比较强的工作,项目验收人员一定要熟悉和掌握农业部有关项目建设的规定规章,熟知建设项目的基本内容和验收工作的方法步骤、基本要求。严格验收程序,明确工作方式,做到步骤不减,内容不少,标准不降,凡是通过省级验收组验收的项目,必须经得起农业部的抽查考核。
  4.明确要求,把握重点。这次验收的项目,时间跨度比较长,是多年制度不完善造成的。我们将遵循老项目老办法、新项目新办法的原则进行验收,以2004年9月1日为界线,这之前完成主体工程的项目,采取老办法;这之后完成主体工程的项目,按照农业部印发的《基本建设项目竣工验收管理办法》执行。由于项目不同,特点各异,要求有别,因此,要对每个项目进行具体分析,把握工作的重点,找准关键环节,保证验收的质量。对到期还未完工的项目,要加快建设进度,力争上半年完成所有2003年以前的项目,对不能按时上报竣工验收报告又不说明情况的单位,我们将进行通报批评,按农业部的规定进行处罚。
  各项目建设单位要抓紧工作,珍惜机遇,完备材料,搞好初验,并于4月30日前将竣工验收的申请报告及项目建设工作总结报省畜牧办计划财务处。5月中旬将组织省级竣工验收,10月底完成所有项目验收工作。
  各级畜牧行政主管部门要认清形势,明确目标,精心组织,周密部署,确保我省畜牧业项目竣工验收工作顺利实施。

  联系电话:0531-7198072  传 真:0531-71070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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