固定监测村选择方式:将每个固定监测县所有行政村按2005年和2006年平均禽肉产量排序,按照对称等距方式选取5个行政村作为定点监测村。每个县选取5个行政村,共55个定点监测村。
固定监测户选择方式:全省按肉鸡养殖规模情况,确定统一的大、中、小3个规模档次。每个监测村按照确定的规模档次,分别选取1户养殖户,共3户作为定点监测户,55个监测村共165户。
(五)奶牛生产固定监测点
按照全省所有县的2005年和2006年平均牛奶产量排序,剔除产量过小的非牛奶生产县后,按照对称等距抽样的方式选择6个县作为监测县,以此反映全省的生产情况。
固定监测村选择方式:将全县所有行政村按2005年和2006年平均牛奶量排序,按照对称等距方式选取5个行政村作为定点监测村。每个固定监测县选取5个行政村,共30个定点监测村。
固定监测户选择方式:全省按奶牛养殖规模情况,确定统一的大、中、小3个规模档次。每个监测村按照确定的规模档次,分别选取1户养殖户,共3户作为定点监测户,30个监测村共90户。
(六)肉牛生产固定监测点
按照全省所有县的2005年和2006年平均牛肉产量排序,剔除产量可忽略不计的非牛肉生产县后,按照对称等距抽样的方式选择6个县作为监测县,以此反映全省的生产情况。
固定监测村选择方式:将每个固定监测县所有行政村按2005年和2006年平均牛肉产量排序,按照对称等距方式选取5个行政村作为定点监测村。每个县选取5个行政村,共30个定点监测村。
固定监测户选择方式:全省按肉牛养殖规模情况,确定统一的大、中、小3个规模档次。每个监测村按照确定的规模档次,分别选取1户养殖户,共3户作为定点监测户,30个监测村共90户。
四、监测点的轮换方案
为保障监测点的代表性,拟实行监测点的淘汰轮换制度。55个畜禽生产监测县和25个畜产品价格监测点每5年轮换一次,轮换比例为10%。从2010年起,55个生产监测县内按每年20%的比例轮换村级监测点,其中生猪生产监测县每年轮换2个村,其他畜种监测县每年轮换1个村。
五、监测数据核查和形势分析
为保证监测数据的真实性和准确性,及时、准确把握生产形势变化,建立固定监测点数据核查和生产形势分析会商制度。
(一)监测数据核查
省畜牧办公室每年负责全省5%的监测点实地核查工作,县级畜牧兽医主管部门每季度至少开展1次自查工作,保证年内对本县所有监测点全部开展实地核查。在省县两级主管部门核查工作基础上,农业部每年对5-10%的监测点进行实地抽查。数据核查结果将作为监测点淘汰轮换的重要依据,并与第二年的监测经费安排挂钩。
(二)生产形势分析与会商
根据监测数据,分别对生猪、蛋鸡、肉鸡、奶牛和肉牛生产形势进行跟踪分析,形成月度和季度生产形势分析报告。经会商统计局、发改委、商务部、相关企业等部门和单位,形成年度生产形势分析报告。
六、数据采集分析平台和决策支持系统建设
将畜牧生产年报和季报、主要畜产品价格周报、固定监测点畜禽生产月报等功能模块集成到统一软件平台,实现自动汇总、智能化查询和自动校正功能,提高监测水平。同时,逐步构建完善预警模型,建立各种决策参数和直观图形分析体系,为决策提供参考和依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