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搜网--中国法律信息搜索网
江苏省外经贸厅关于做好第五届中国-东盟博览会参展参会工作的通知

  成立江苏交易团,由一位厅领导担任团长,技服处全面负责江苏交易团的组展参展工作。各市外经贸局及省各外经贸企业(集团)负责本地(单位)参展企业的组织管理和宣传工作、有关活动的组织协调、成交统计及与江苏交易团团部的联络工作等。
  三、工作要求
  各单位一定要高度重视中国-东盟博览会的组参展工作,周密部署,精心组织,狠抓落实,认真细致地做好各项筹备工作。要着眼于本地区的科学发展、和谐发展,正确分析研究本地区产业发展与东盟市场的联系和现状,有针对性地组织企业参展。一是要把我省对东盟出口的优势产品和从东盟进口的主要产品结合起来,坚持把我们的优势行业和品牌产品推向东盟市场;二是要把博览会引导的商品类别和东盟的参展商品类别结合起来,精选面向东盟有市场需求和潜力的商品参展;三是要把我省面向东盟的招商引资和境外投资合作结合起来,既优选市场前景好、技术含量高、投资需求大的招商引资项目到会洽谈签约,也要组织 “走出去”的优势项目参会推介洽谈。针对以上要求,请各市外经贸局做好以下几点:
  1、明确专门处室和人员负责本届展会的组参展工作,并及时向团部报告招展进度情况。
  2、切实组织本地区的品牌产品、在东盟国家有竞争力的产品、入选广交会品牌展区的企业参展。
  3、积极组织有关单位参加展会期间的项目洽谈和项目签约仪式等系列活动。
  四、具体安排
  5月22日前 下发工作方案和招展通知,做好组展动员工作;
  5月30日前 各市完成本地区的各项摸底工作和宣传发动工作;
  6月20日前 各市向团部汇报本市与东盟国家的投资合作项目情况,并完成报送参展企业、参展商品、拟参会的“走出去”项目和引资项目的确认工作;
  6月30日前 全部完成报送申请参展企业和参会企业名单工作,并确定特装摊位和特装方案;江苏团向博览会秘书处通报确定参会的“走出去”项目和招商引资金项目;
  7月10日前 团部与博览会秘书处联系,完成我省参展企业和参展摊位的确认工作和展位费收缴工作;
  8月20前 完成江苏交易团与广西对口接待单位的联络沟通,落实好交易团食宿、交通、证件等相关事宜;
  9月10日前 做好参展的各项具体工作,下发出发通知。
  (注:具体布展、撤展时间,参展、参会企业和参展参会人员的出发时间、进场时间等另行通知)


第 [1] [2] [3] [4] [5] [6] 页 共[7]页
上面法规内容为部分内容,如果要查看全文请点击此处:查看全文
【发表评论】 【互动社区】
 
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