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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市教育局、市文化局、团市委关于举办广州市第四届学校艺术节的通知

广州市教育局、市文化局、团市委关于举办广州市第四届学校艺术节的通知
(穗教体卫艺[2004]45号)


各区、县级市教育局及广州经济技术开发区教育局,各中等职业学校,局属中小学校:

  为全面贯彻《中共中央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的若干意见》的精神,推动全市少儿文化艺术的发展和迎接2006年全国、全省第二届中小学校艺术展演,我市决定于2005年举办“广州市第四届学校艺术节”,现将艺术节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按方案要求做好参赛的组织与宣传工作。

  附件:广州市第四届学校艺术节方案

市教育局

市文化局

团市委

二〇〇四年十二月二十日

  (联系人:冯旭明,联系电话:88390848

  李耀喜,联系电话:83185301)

  附件
  广州市第四届学校艺术节方案

  为全面贯彻《中共中央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的若干意见》的精神,培养少年儿童健康的审美情趣,活跃校园文化生活,推动少儿文化艺术发展,展示我市少儿艺术在广东建设文化大省过程中的风貌,迎接2006年全国、全省第二届中小学校艺术展演,我市决定于2005年举办广州市第四届学校艺术节。

  一、组织机构

  主办单位:广州市教育局、广州市文化局、共青团广州市委员会

  承办单位:广州市少年宫、广州市群众艺术馆

  协办单位:各区、县级市教育局、广州经济技术开发区教育局

  二、比赛项目

  本届艺术节分上半年和下半年两段时间进行,设七类专项。上半年进行声乐、器乐、语言艺术、美术、书法、摄影六类(以下简称“六类”)比赛,设小学、中学、中专(含职中)组别, 其中器乐部分的管弦乐和钢琴分设“通利杯”管弦乐专场、钢琴专场;下半年进行舞蹈专场暨广州市第九届学校舞蹈节比赛,设幼儿园、小学、中学、中专(含职中)组(不设少年宫组,该组将于2007年单独进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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