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市教育局关于广州市中小学教师继续教育校本培训示范基地评审结果的通报
(穗教发〔2004〕48号)
各区、县级市教育局及广州市经济技术开发区教育局,市、区教师培训机构,局属中小学、幼儿园:
根据《2003-2005年广州市中小学教师继续教育校本培训实施方案》(穗教发〔2003〕36号)和《关于开展我市中小学教师继续教育校本培训示范基地评审工作的通知》(穗教组人〔2004〕50号)的要求,经学校申报,培训机构推荐,各区(县级市)教育部门审核,我局组织考核、评审和审批,评定了22所学校为广州市中小学教师继续教育校本培训示范基地,18所学校为广州市中小学教师继续教育校本培训实验学校(具体名单见附件),现予以通报表扬。
请各区、县级市教育局认真做好广州市中小学教师继续教育校本培训示范基地及实验学校建设,进一步规范中小学教师继续教育校本培训工作,全市中小学校要积极向校本培训示范基地学习,不断提高教师校本培训工作的质量和水平,加快我市中小学教师继续教育校本培训工作的发展步伐,促进学校的可持续发展和教师的专业化成长。
附件:1.广州市中小学教师继续教育校本培训示范基地名单
2.广州市中小学教师继续教育校本培训实验学校名单
二○○四年十二月二十四日
附件1
广州市中小学教师继续教育
校本培训示范基地名单
广州市执信中学
广州市培正中学
广东仲元中学
广州市培英中学
广州市芳村区金道中学
广州市第一中学
广州市第四中学
广州市第十中学
广东第八十九中学
广州市花都区职业技术学校
广州市东山区东风东路小学
广州市东山区培正小学
广州市荔湾区人民中路小学
广州市荔湾区乐贤坊小学
广州市海珠区实验小学
广州市芳村区大策直街小学
广州市天河区华景小学
广州市天河区先烈东小学
增城市荔城街第二小学
广州经济技术开发区笔岗小学
广州市东山区东方红幼儿园
广州市黄埔区华联外语实验幼儿园
附件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