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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市教育局关于印发《二OO五年广州市教育系统工作要点》的通知


  (二十九)贯彻落实《中外合作办学条例》,大力推进教育国际合作与交流。创造条件实施“引进来”和“走出去”的双向开放战略,进一步拓展与友好城市、东南亚国家和港澳台地区的教育交流与合作,逐步扩大教育国际合作与交流的范围和领域,推进强强合作。多形式拓展华文教育,弘扬中华文化。

  (三十)继续宣传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法》,加强语言文字工作。迎接国家对我市进行Ι类城市语言文字工作的评估验收。启动语言文字规范化示范学校建设,逐步扩大少儿普通话艺术教育实验基地。加强对普通话水平测试工作的指导和测试机构、队伍的管理,规范测试工作程序,建立健全各项规章制度。启动公务员普通话培训与测试的试点工作。

  七、进一步加强教育系统的党建工作,加强党风廉政建设

  (三十一)贯彻党的十六届四中全会精神,切实加强学校党建工作。围绕加强执政党的能力建设,加强学校领导班子的思想建设、组织建设、作风建设,精心组织开展保持共产党员先进性教育活动。认真落实省委关于组织“十百千万”干部下基层、驻农村工作,积极选拔优秀年青干部驻从化市鳌头镇开展教育活动。认真开展市教育局系统“固本强基”工程的验收工作,迎接市委组织部的检查。加大党务干部培训力度,协调好学校党政关系,充分发挥党组织的政治核心作用。精心组织调研课题,推动党建理论研究工作上新台阶。

  (三十二)深入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继续抓好《两个条例》的学习贯彻,加强对“一把手”的监督,进一步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严格执行党内四大纪律。重点抓好六项监督制度的建立和完善,包括:集体领导和个人分工负责制、重要情况通报和报告制度、述职述廉制度、民主生活会制度、信访处理制度、谈话和诫勉制度。建立“党风廉政教育进校园”活动的长效机制,稳步、扎实地推进活动的开展。继续加大治理教育乱收费工作的力度。

  (三十三)认真履行审计监督职能,使内审工作法制化、制度化、规范化。按照教育部新颁布的《教育系统内部审计规定》要求,认真履行监督职能,拓宽审计领域,坚持开展基建工程审计、大宗物资设备审计和效益审计。继续做好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将审计关口往前移,做好领导干部届中、任中的经济责任审计。根据新的《内审规定》修订各级教育行政部门和各单位的《内审规定》,加强教育审计制度建设。加强审计队伍的自身建设,实现审计管理信息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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