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落实农村教育重中之重的地位,促进广州地区教育均衡发展
(四)完善“以县为主”农村义务教育管理体制,改革和完善农村教育经费投入机制。落实各级政府履行义务教育的责任,切实加强农村中小学校舍建设以及偿还教育欠债等工作。认真落实中央关于新增教育经费主要用于农村教育的要求;按照市核定的农村中小学生均公用经费标准,及时足额核拨,保证学校正常运作;加强对农村税费改革和逐步减免农业税后出现的新问题进行研究,确保教育财政投入不低于税费改革前的水平并有所提高;争取加大政府对农村教育的转移支付力度,支持农村中小学校布局调整、等级学校建设和信息化建设。召开广州市农村教育工作会议,出台扶持农村教育发展的政策。
(五)加强农村劳动力转移培训工作。大力开展农村职业教育与成人教育,改革农村职业学校的布局和专业设置,积极发挥农业中专学校、乡镇成人文化技术学校在农民培训中的作用,为农民提供优质的培训条件和服务,促进我市农村富余劳动力的转移就业。
(六)建立和完善农村教育的帮扶制度。发挥城区教育资源优势,建立广州市中小学教师交流联席会议、区(县级市)教育行政部门对口联系制度、城乡中小学对口联系制度以及特级教师下乡指导教学工作制度。继续扶助农村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接受义务教育,高质量巩固“普九”成果。
三、坚持以人为本,深化教育教学改革,扎实推进素质教育
(七)推进学校德育工作创新,加强和改进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以学生的实践活动和营造良好校园文化为突破口,加强公民道德教育,大力弘扬和培育民族精神,完善广州市中小学生参观爱国主义教育基地制度。加强师德教育,增强学科德育渗透力,对学生进行不同层次的思想道德教育和实践锻炼。增强学生上网的文明意识、法制意识和安全意识,自觉抵制不良信息的影响。大力开展禁毒宣传教育,扩大中小学生禁毒教育基地的规模。关心学生身心健康,加强中小学心理健康教育。开通“家教之道”电台直播节目,加强家庭教育工作。继续加强学校共青团和少先队的建设。
(八)深化改革,加快幼儿教育、特殊教育的发展。制订实施幼儿教育体制改革的工作方案,进一步完善幼儿教育的管理、投入、收费等制度;继续积极实施《
幼儿园教育指导纲要(试行)》,启动示范幼儿园的评审工作,发挥示范园的骨干和辐射作用。进一步贯彻落实广州市《关于大力推进特殊教育事业发展的实施意见》,完善随班就读管理制度,充分发挥海珠区作为随班就读支持示范区的作用,完善特殊儿童受教育的保障措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