此项工作由市教育局的组织人事处牵头,市人民政府教育督导室、市教育局的基础教育处和市人事局及各区(县级市)教育局、组织人事部门负责,于2005年上半年完成。
3、制定、完善班主任工作制度,完善班主任工作规范。
此项工作由市教育局的思想政治教育处牵头,市教育局的组织人事处、基础教育处和市人事局及各区(县级市)教育局、组织人事部门负责,于2005年上半年完成。
4、加强教师继续教育工作,对教师队伍特别是班主任作进一步培训,加强管理,保证各项思想教育工作和教学管理任务落到实处。
此项工作由市教育局的组织人事处牵头,市教育局的思想政治教育处、基础教育处和各区(县级市)教育局负责。
5、制定优惠政策,每年都采取有效措施,面向全国招聘引进一批高素质的教育人才充实到我市的教育工作队伍。
此项工作由市教育局的组织人事处牵头,市教育局的基础教育处、财务基建处和市人事局及各区(县级市)教育局、组织人事部门负责,于2005年上半年完成。
6、健全、完善中小学班主任工作专业委员会,充分发挥其桥梁、纽带、阵地作用,促进我市班主任工作的发展。
此项工作由市教育局的思想政治教育处牵头,市教育局的基础教育处和各区(县级市)教育局负责,于2005年上半年完成。
二、“中小学生‘远离不良文化’专项工作”
牵头单位:市教育局
责任单位:市教育局、团市委
(一)主要任务:推进净化校园文化环境工作。
1、在中小学实施“校园净化工程”。指导学校共青团、少先队组织在中小学生中开展“远离不良文化”专项教育活动,引导学生自我检查、自我教育,自觉上交不健康的“口袋书”、“粗口歌”、音像制品等不良文化产品,做到不买、不看、不传,自觉抵制不良文化的影响。对学生上交的不良文化产品进行公开集中销毁。
2、精选一批内容健康、形式新颖、备受未成年人欢迎的优秀少儿图书、歌曲、音像制品,推荐给中小学生。组织开展丰富多彩的校园文化活动,用优秀的精神产品占领校园文化阵地。
(二)工作小组人员:
组长:黄素明(市教育局副局长)
成员由团市委一名负责人和市教育局的思想政治教育处、体育卫生与艺术教育处、科研处各一负责人组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