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市教育局关于当前推进未成年人思想
道德建设的若干重点专项工作实施意见
一、“各级教育行政管理部门和中小学校领导班子及班主任队伍建设和管理专项工作”
牵头单位:市教育局
责任单位:市教育局、市人事局、市委组织部,各区(县级市)组织、人事部门
(一)主要任务:推进各级教育行政管理部门和中小学校领导班子及班主任队伍建设。
1、选准并配强区(县级市)教育局长、学校校长及班主任,进一步建立和完善对教育局长、学校校长和班主任的工作激励机制和监督管理机制。
2、对各区(县级市)教育局现任的领导班子成员从政治思想素质、工作责任感、开拓创新能力及业务水平等方面进行一次全面考察,对不称职的要坚决进行调整。
3、对全市中小学校长进行一次全面、认真的考核,对因工作责任心不强、业务水平低、管理工作不到位而造成所在校教师的思想涣散,学生放任自流的校长要坚决撤换,并追究有关教育局长的领导责任。
4、对各中小学校班主任配备情况进行检查,选好、配强中小学班主任。在有条件的学校设副班主任。同时,推进各学校建立健全班主任工作制度,完善班主任工作规范。
5、对教师队伍特别是班主任作进一步培训,加强管理,保证各项思想教育工作和教学管理任务落到实处。
6、采取有效措施,面向全国招聘引进一批高素质的教育人才充实到我市的教育工作队伍,通过建设一流的教育人才队伍,来打造办学质量一流的学校。
(二)工作小组人员:
组长:王小强(市教育局党委副书记)
成员由市人事局、市委组织部和各区(县级市)组织、人事部门各一负责人,市教育局的组织人事处、教育督导室、基础教育处、思想政治教育处各一负责人组成。
(三)工作分工:
1、制定《广州市区(县级市)教育局局长考核指标体系》,选准、配强区、县级市教育局长,进一步建立和完善对区(县级市)教育局长的监督管理机制。
此项工作由市人民政府教育督导室牵头,市教育局的组织人事处和市人事局、市委组织部及各区(县级市)组织、人事部门负责,于2005年上半年完成。
2、选准、配强各级学校校长,完善中小学校长任期目标责任制,将加强青少年学生思想政治工作作为任期目标的重要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