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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市教育局关于开展广州市第四届中小学音乐美术青年教师基本功评比活动的通知


  附件2
广州市第四届中小学青年美术教师
基本功评比活动实施细则

  一、参赛对象
  1966年(含1966年)以后出生,具有3年以上教龄的中小学美术老师。
  二、评比内容、形式与要求
  (一)静物写生
  根据现场命题进行色彩写生。自选色彩画种,限使用4开规格画纸,画具、材料自备,时间120分钟。
  (二)绘画创作
  根据现场命题进行色彩或水墨画创作。限使用4开规格画纸(宣纸亦为同样幅面),时间120分钟。
  (三)手工制作
  根据现场命题,利用废旧物品或环保材料,进行立体造型的现场制作。工具、材料自备,时间120分钟。
  (四)电脑平面设计
  内容为中小学各学科网页的主页面设计,各人的具体命题根据现场抽签确定。现场供使用的电脑预装下列应用工具软件:Photoshop6.0、CorelDRAW9、PageMaker6.5、FreeHand8。不得自装工具软件,允许使用自带素材库光盘。时间90分钟。
  三、参评办法
  (一)以区(县级市)为单位组织初评。初评后各区(县级市)分别推荐中、小学青年美术教师各1-2名参加市评比。局属学校(含院校附属中小学、省实)可各推荐1名符合参赛条件的美术教师参加市评比。
  (二)各参评美术教师请按要求填写“市参评教师登记表”(附后),加盖学校和推荐单位公章,于5月20日前报送广州市教育局体育卫生艺术教育处。
  (三)凡参评教师须在5月20日前送交四件作品的4R光面照片(电脑平面设计可交与4R照片同等尺寸的彩色样张)并用信封装好,信封及每张照片背面须写明题目、姓名、单位、联系电话,与报名登记表同时上交。
  四、评比办法
  (一)由广州市教育局体育卫生艺术教育处聘请有关专家组成评委会进行评比,并公布评比结果。
  (二)市决赛奖项设一、二、三等奖。
  (三)市现场评比时间安排在6月4-5日,地点待定。

  广州市第四届中小学青年美术教师
  基本功评比参评教师登记表

报送单位:

参评教师

姓  名

 

出生

年月

 

性别

 

民族

 

所在学校

 

任教年级

 

学校地址

 

邮  编

 

最高学历

 

毕业学校

 

参加教学

时  间

 

职  称

 

移动

电话

 

送交 参评作品的题目内 容

色彩静物写生

 

绘画创作

 

立体手工制作

 

电脑平面设计

 

所在学校盖章

   

年  月  日

推荐单位盖章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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