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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市教育局关于开展广州市第四届中小学音乐美术青年教师基本功评比活动的通知

  (二)局属学校(含院校附属中小学、省实)凡符合参赛条件的音乐教师均须报名并参加由市教育局组织的初评。
  (三)各参评音乐教师请按要求填写“市参评教师登记表”(附后),加盖学校和推荐单位公章,于5月23日前报送广州市教育局体育卫生艺术教育处。局属学校(含院校附属中小学、省实)初评报名时间为5月10日前。
  四、评比办法
  (一)由广州市教育局体育卫生艺术教育处聘请有关专家组成评委会进行评比,并公布评比结果。
  (二)市决赛奖项设一、二、三等奖若干名。局属学校初评设初评一、二、三等奖。
  (三)市评比时间安排在6月3-4日进行,具体地点另行通知。
  (四)局属学校初评时间安排在5月20日(星期五),具体评比细则另行通知。

  广州市第四届中小学青年音乐教师基本功评比参评教师登记表

报送单位:

参评教师

姓  名

 

出生

年月

 

性别

 

民族

 

所在学校

 

任教年级

 

学校地址

 

职  称

 

最高学历

 

毕业学校

 

参加教学

时  间

 

邮编

 

学校电话

个人手机

独唱曲目

 

伴奏形式

 

钢琴曲目

 

演奏乐曲(选择舞蹈者不填)

 

演奏乐器

 

舞蹈名称(选择器乐者不填)

 
 

伴奏

形式

 

简易乐器演奏乐曲

 

演奏乐器

 

所在学校盖章

     

年  月  日

推荐单位盖章

     

年  月  日

备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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