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省人民政府关于表彰首届浙江文化艺术节组织工作和优秀项目的通报
(浙政发〔2009〕71号)
各市、县(市、区)人民政府,省政府直属各单位:
今年9月26日至10月11日,我省成功举办了首届浙江文化艺术节。各地、各有关部门以庆祝新中国成立60周年为载体,以办成一届“高水平、显特色、有影响的文化艺术盛会”为目标,精心组织各种文艺晚会、舞台艺术展演、文化艺术展览和群众文化活动,实现了思想性、艺术性、群众性的有机统一,较好地满足了广大人民群众的精神文化需求。这是我省推进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的一次有益探索,也是文化艺术战线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的一次生动实践。
为表彰各地、各有关部门在这次文化艺术节中的突出表现,经首届浙江文化艺术节组委会评选工作小组评审,省政府决定,授予杭州市首届浙江文化艺术节优秀组织工作奖;授予宁波市等10个单位首届浙江文化艺术节组织工作奖;授予“庆祝新中国成立60周年大型文艺晚会暨首届浙江文化艺术节开幕式”等13个项目首届浙江文化艺术节优秀项目奖。
希望受到表彰的单位珍惜荣誉,再接再厉,争取更大的成绩。全省各地、各有关部门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牢牢把握先进文化的前进方向,认真总结经验,创新运行机制,努力把浙江文化艺术节打造成全省文化艺术精品展示、交流和公共文化服务的重要平台,培育成我省乃至全国的重要文化活动品牌,为加快建设文化大省、推动文化大发展大繁荣、全面建设惠及全省人民的小康社会作出新的更大的贡献。
附件:首届浙江文化艺术节获奖名单
二○○九年十一月十一日
附件
首届浙江文化艺术节获奖名单
一、优秀组织工作奖(1个)
杭州市。
二、组织工作奖(10个)
宁波市、温州市、湖州市、嘉兴市、绍兴市、金华市、衢州市、舟山市、台州市、丽水市。
三、优秀项目奖(13个)
1.庆祝新中国成立60周年大型文艺晚会暨首届浙江文化艺术节开幕式(中共杭州市委宣传部、省文化厅、浙江广电集团、省文联);
2.首届浙江省大学生艺术节(省教育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