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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省畜牧兽医局关于开展畜牧业环境污染及治理情况调查的通知


  说明:1.规模化界定:常年存栏猪≥1000头;奶牛(肉牛)≥100头;肉鸡(蛋鸡)≥3万只;鸭(鹅)≥1万只;羊≥500只。
  2.养殖场请按畜种分类汇总排列,禽类规模场数据以万只计。
  3.处理方式包括:沼气池、有机肥加工、一般堆积发酵或其他。注明沼气池容量(m3)、有机肥加工规模(吨/年)。其他请注明。没有处理的须填写排污去向。
  4.该调查表请以EXCEL表格形式上报。

  附件3:
  畜禽屠宰加工厂调查表

序号

加工厂名称

地址

负责人

联系电话

日平均加工规模(头、万只)

污水产生量(吨/天)

 

加工废弃物产生量(吨/天)

处理方式

是否进行过环境评价

污水

废弃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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