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省畜牧兽医局关于同意核发青岛康大兔业发展有限公司祖代种兔场《种畜禽生产经营许可证》的通知
(鲁牧生字〔2006〕15号)
青岛市畜牧局:
你局《关于青岛康大兔业发展有限公司办理<生产经营许可证>的请示》(青牧呈〔2006〕9号)收悉。根据《
种畜禽管理条例》和《山东省种畜禽场验收发证暂行办法》等有关规定,我办组织人员对该场进行了实地考察验收。经研究决定,同意发给该场《种畜禽生产经营许可证》(编号为〔2006〕鲁B110701),场名为青岛康大兔业发展有限公司祖代种兔场,地点在胶南市张家楼镇西石岭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