附件2:
全省饲料和饲料添加剂产品质量安全
专项整治实施方案
为贯彻落实全国和全省质量工作会议精神,保证饲料和饲料添加剂产品质量安全,规范饲料和饲料添加剂的生产经营,切实解决当前我省饲料和饲料添加剂质量安全存在的突出问题,按照《
山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全省产品质量和食品安全专项整治行动方案的通知》和农业部农产品质量安全专项整治行动要求,自9月至12月底在全省范围内,组织开展饲料和饲料添加剂产品质量安全专项整治行动。
一、总体目标
围绕重点产品、重点单位、重点地区,针对饲料和饲料添加剂生产、经营和使用过程中制售假冒伪劣、滥用违禁物质、无证生产、不按标准组织生产等产品质量安全突出问题,通过采取集中整治的方式,切实加大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力度,进一步提高饲料生产经营使用者对饲料安全重要性的认识,严格执行国家法律法规,严厉打击假冒伪劣和“四无”产品,消除饲料安全隐患,推动我省饲料执法工作的深入开展,维护我省饲料产品的良好信誉,保证我省饲料工业健康发展。
二、主要任务
要以查处“无证生产、不按强制性标准生产、滥用兽药和非法使用添加剂、制售假冒伪劣产品”等问题和小企业小作坊为重点,严厉打击生产、销售、使用国家明令禁止或未经审定公布的饲料和饲料添加剂的违法行为,严厉打击在饲料中掺杂使假、制售假冒伪劣饲料坑农害农的违法行为,取缔未经批准发证的生产企业;严厉打击在饲料中违法添加“瘦肉精”、“蛋白精”等非法添加物及在饲料中滥用兽药的行为。重点产品是蛋白粉、鱼粉、肉骨粉、豆粕等蛋白饲料产品,氯化胆碱、无机盐、加兽药的饲料产品以及进口的饲料产品;重点单位是蛋白饲料生产企业、添加剂和添加剂预混料生产企业、无证生产企业、小作坊和小饲料加工点、饲料批发市场;重点地区是蛋白饲料集中产地、无证生产问题比较突出的地区和经常出现质量安全问题的地区。到2007年底,饲料和饲料添加剂生产、经营和使用行为得到进一步规范,饲料和饲料添加剂监管力度明显加强,基本消除无证生产行为;产品监督抽查合格率明显提高,在饲料生产环节“瘦肉精”检出率为0,基本杜绝在饲料中违法添加违禁药品、化学物质和滥用兽药的行为。
三、实施步骤
第一阶段:全面动员,自查自纠阶段(9月1日~9月15日)。各级畜牧饲料管理部门要按照国家和省的统一部署,通过各种方式,广泛宣传发动,使饲料和饲料添加剂生产、经营及使用单位的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了解国家和省保障产品质量安全的各项要求,使其明确责任和义务,督促其自查自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