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省畜牧兽医局关于印发山东省畜产品质量安全专项整治行动方案的通知
(鲁牧生字〔2007〕29号)
各市畜牧局(办):
根据省政府和农业部关于开展农产品质量安全专项整治行动的有关要求,我办制定了《山东省畜产品质量安全专项整治行动方案》,现印发给你们,请贯彻执行。执行过程的意见和建议,请及时向省畜牧办反映。
附件:山东省畜产品质量安全专项整治行动方案
二〇〇七年九月十日
山东省畜产品质量安全专项整治行动方案
(二〇〇七年九月)
为进一步贯彻落实《
农产品质量安全法》等法律法规,切实解决当前畜产品质量安全问题,确保畜产品安全生产和放心消费,按照国务院和省政府关于加强产品质量和食品安全工作的总体部署,省畜牧办定于9月至12月在全省开展畜产品质量安全专项整治行动。制定方案如下:
一、指导思想
按照国务院、省政府关于加强产品质量和食品安全工作的总体要求和部署,深入贯彻落实《
农产品质量安全法》、《
畜牧法》、《
动物防疫法》、《饲料和饲料添加剂条例》、《
兽药管理条例》及《
国务院关于加强食品等产品安全监督管理的特别规定》等法律法规规定,把握形势、掌握主动、突出重点、集中整治,坚持一手强化质量监管,一手强化宣传培训工作,监督与指导并重。增强全程监管能力,切实推动长效机制建设,全面提升畜产品质量安全水平。
二、行动目标和主要任务
总的目标是突出抓好源头治理、标准化生产、过程监管、追溯跟踪、依法惩处、舆论宣传,逐步建立健全以确保畜产品质量安全为目标的服务、管理、监督、处罚、应急五位一体的工作机制,确保畜产品质量安全。
具体任务和目标是:以查处饲料兽药等投入品违规生产使用为重点环节,以畜禽养殖和检验检疫为重点领域,以禁用、限用的投入品和通过认定认证的产品为重点品种,集中打击生产、销售、使用禁用兽药、伪劣兽用生物制品、饲料添加剂、化学物质及贩卖运输屠宰病死畜禽行为,查处一批重点违法案件,加强对生产企业、养殖场户的宣传教育和培训,进一步规范畜禽养殖用药用料行为,加快推进动物疫病标识追溯体系和畜产品质量可追溯体系建设。使全省饲料兽药种畜禽生产经营秩序进一步好转,养殖环节使用违禁兽药、伪劣兽用生物制品和饲料添加剂问题基本解决,畜禽养殖标准化规范化程度进一步提高,畜产品中违禁物质检出率和残留超标率明显下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