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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市人才交流服务中心关于同意设立重庆市人才大市场潼南分市场的批复

重庆市人才交流服务中心关于同意设立重庆市人才大市场潼南分市场的批复
(渝人才〔2008〕22号)


潼南县人才交流服务中心:

  你中心《关于设立重庆人才大市场潼南分市场的请示》(潼人交〔2008〕1号)收悉。经研究,同意挂重庆人才大市场潼南分市场牌子,同时设立重庆大学生就业市场潼南分市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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