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省商务厅关于下发2010年江苏省商务厅贸易促进展会工作计划的通知
各市外经贸局、各县(市、区)外经贸局、各省级外贸企业(集团):
2008年11月以来受国际金融危机影响,全球经济增长明显放缓,外部需求大幅下降,我省贸易进出口出现大幅下滑的局面。因此,我厅进一步提高了对贸易促进工作重要性的认识,加大了“保增长、调结构、促转型”工作力度,及时制订了2009年贸易促进展会计划,全面贯彻落实国家和省制定的一系列外经贸促进政策措施,取得了积极成效。从已实施的展会分析,我厅组织的展会项目得到了企业的积极响应,参展十分踊跃,大部分展会也取得比较好的洽谈成交效果。我厅展会计划的实施为稳定和扩大全省出口做出了贡献,也为我省经济平稳较快发展打下坚实的基础。
今年以来,全省外经贸在年中触底企稳,目前延续了降幅收窄、重要领先指标趋稳回升发展势头,在波动中继续呈现向好态势。但是当前国际经济前景仍不明朗,外需回暖尚待时日,出口企稳的基础还不牢固,预计2010年我省出口形势依然不容乐观,参展企业对展会影响力、成效、目标市场潜力等将有更高要求。各地主管部门要进一步统一思想、充分认识拓市场、抓订单、保份额的重要意义,切实把贸易促进工作摆在更加突出的位置,结合本地实际,抓紧研究制定贸易促进工作计划和具体措施,着力把工作抓实、抓出成效。
根据我厅“十一五”发展规划和2010年外经贸发展形势,我厅2010年贸易促进工作主要指导思想为: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坚持“市场多元化”战略和科技兴贸战略,在保持财政资金扶持政策连续性的基础上,根据市场情况和各展会的特点做适当微调,将扶持重点放到我厅重点培育的新兴产业和新兴市场上,鼓励我省企业利用境内外展览(博览)会平台开拓国际市场,进一步提升企业抵御国际金融危机的能力;继续做好大阪展各项工作,并争取明年6月份在东欧或东南亚再自办1个境外展;密切关注国际市场变化,在巩固欧、美、日等传统市场的基础上,加大对中东、俄罗斯及拉美等新兴市场的开拓力度;大力支持新能源、新医药、装备制造、现代服务业等新兴产业开拓海外市场,并将我厅境外办展与走出去业务结合起来,将组织企业境外参展与考察海外投资环境、企业配对交流、对接结合起来,加快推进我省外经贸转型升级;积极宣传自主品牌,支持品牌企业和名优产品进入国际市场,树立江苏品牌整体形象;继续鼓励农产品和传统产业企业利用专业展会平台努力扩大出口;大力推动产业基地、集群产业通过境内外展览会平台进入国际市场;统筹兼顾国际国内贸易促进工作,加快推进我省经贸事业全面发展。
具体措施如下:
(一)继续保持对贸易促进工作的投入
为了鼓励企业加大开拓国内外市场力度,保持我省外贸稳定和增长,明年继续保持对贸易促进展会工作的资金扶持力度,对参展企业在摊位费、展品运输费用、布展宣传等方面继续保持资助比例,在会前宣传、客户邀请和发挥海外专业机构优势方面要充分借鉴大阪展的经验,降低企业参展成本,简化审核程序,提高企业参展的主动性和参展成效,为企业营造良好的参展环境。
(二)加强对展会绩效的评估
对我厅举办或组织参加的展会要进一步加强绩效评估,通过向参展企业发放问卷调查、召开座谈会、走访交流等多种方式,获取各级外经贸主管部门及参展企业对我厅组展工作的意见或建议,并适时调整、充实我厅贸易促进展会工作计划,改善组展工作措施,提高我厅境内外办展效果和企业参展成效。
(三) 推进贸易促进展览工作的分类管理
继续对贸易促进工作进行分类管理,并集中精力做好自办展及组织企业参加的重点展会的组展工作,做好与省贸促会出展项目的错位对接,实现我厅贸易促进工作的目标。重点展会主要包括开拓欧美、中东等重点地区的展会,有利于推动新能源、新医药、装备制造、现代服务业等新兴产业、集群产业发展的展会,以及有利于我省品牌和基地建设的展会。
(四)进一步创新参展增值服务。
在组织参加各类展会的同时,要充分利用我厅的海外资源,为参展企业提供增值服务,提升企业参展成效。增值服务要不断创新,在组展期间要与国外专业机构加强联系,为企业配对交流事先做好充分准备,在展会期间举办对口企业交流洽谈会、项目配对会、推介会、参观考察等,增加参展企业接触目标客户的机会,积极推动企业走出去。同时,在参展企业集聚展区进行公共布展,提高我省企业展区关注度,吸引更多客户驻足。展会结束后,跟踪了解企业参展成效,提供后续联络等服务。
各有关单位要继续高度重视在境内外举办或参加经贸展览会工作,积极向企业进行宣传,支持我省贸易企业进一步开拓有关国家和地区市场,支持新能源、船舶制造以及软件研发、文化动漫等服务业企业到目标市场进行推广宣传。
根据我厅年度贸易促进展览计划,结合本地区或本单位实际,统筹协调,精心组织优势产品和优秀企业参展,落实各展览会的招展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