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省畜牧兽医局关于下达2006年度山东省兽药质量监督抽检计划的通知
(鲁牧医字〔2006〕7号)
各市畜牧局(办)、省兽药监察所:
为加强兽药质量监督管理,保证兽药产品质量,净化兽药市场,维护人民身体健康,按照《农业部办公厅关于下达2006年全国兽药质量监督抽检计划的通知》(农办医〔2006〕1号)文件要求,现制订下达我省2006年度兽药质量监督抽检计划。
一、重点抽检对象
1.农业部2005年度全国兽药抽检情况通报中的重点监控企业和不合格产品的跟踪;
2.已通过农业部组织的兽药GMP验收的企业;
3.已报农业部完成兽药GMP改造的企业。
二、重点抽检品种
安痛定注射液、复方氨基比林注射液、硫酸庆大霉素注射液、注射用青霉素钾、注射用青霉素钠、注射用硫酸链霉素、安乃近注射液、磺胺嘧啶钠注射液、氧氟沙星注射液、痢菌净注射液、硫酸卡那霉素注射液、维生素C注射液、氧氟沙星可溶性粉、乙酰甲喹可溶性粉、阿莫西林可溶性粉、痢菌净粉、盐酸环丙沙星可溶性粉、硫氰酸红霉素可溶性粉、硫酸新霉素可溶性粉、地克珠利预混剂、土霉素片、中药制剂。
三、抽检数量
2006年度我省兽药监督抽检计划为900批(各市具体抽检数量见附表),其中,农业部下达任务450批。根据农业部农办医〔2006〕1号文规定:“一、各地兽医行政管理部门要认真组织本计划的落实和实施工作,结合本地兽药质量情况制订本辖区兽药质量监督抽检计划,抽检数量不得低于本计划”,省畜牧办下达任务为450批。
四、注意事项
1.抽样人员应按时完成兽药产品的抽样。
2.抽样人员应严格按照农业部《
兽药质量监督抽样规定》进行抽样,被抽检产品标签标识的生产日期距抽检时间不超过12个月。
3.抽样时抽样人员要严格按抽样单内容认真填写。
4.为避免重复抽样,各市在制订兽药抽检计划时,应尽量在产品和时间上与省畜牧办抽检避开,如不能避开,省畜牧办抽检过的同一企业的同一产品,所在市下一季度不得再抽检。
5.抽检时间按附表实施。检验结果分季度上报农业部、中监所和省畜牧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