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省畜牧兽医局关于汇编山东兽药生产企业信息的通知
(鲁牧函字〔2006〕46号)
各市畜牧局(办):
为加快我省兽药行业发展,帮助兽药企业开拓市场,扩大宣传,我办决定汇编“山东兽药企业信息”,放在山东畜牧信息网上供公众阅览,每个企业一个页面,现将有关事项
通知如下:
一、请各兽药生产企业报送下列资料
1.文字介绍材料。400-600 字左右,WORD 格式。内容包括企业负责人、建厂时间、占地面积、人员数量、生产规模、产品数量、GMP 验收时间和范围、年产值、产品销售范围、企业特长、产品特色、主要产品简介等。
2.照片(图片)材料。4-8 张,BMP、GIF 或JPEG格式,分辨率200 万像素以上。内容要求:1 张为企业大门,或企业其它形象性标志,1 张为企业负责人,1 张为生产许可证或GMP 证书,其他为有代表性兽药产品的照片。
3.企业信息。文字材料,WORD 格式。内容包括企业名称、生产许可证号、生产地址、邮编、联系人和联系电话、传真、网址、电子信箱等。
二、全省已通过GMP 验收的兽药生产企业都要参加。请各市组织辖区内的企业,在6 月30 日前集中汇总后报送到我办兽医与兽药管理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