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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蒙古自治区财政厅关于印发《2005年自治区财政工作要点》的通知

内蒙古自治区财政厅关于印发《2005年自治区财政工作要点》的通知


各盟市财政局,厅内各处室,厅属各事业单位:
  根据全国财政工作会议和自治区经济工作会议精神,我们研究制定了《2005年自治区财政工作要点》,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本地区和本单位实际,认真贯彻落实。

二OO五年一月三十一日

2005年自治区财政工作要点

  根据全国财政工作会议和全区经济工作会议精神,2005年自治区财政工作的总体要求是:更加注重以人为本,牢固树立和认真落实科学发展观,着力解决经济社会发展中的突出问题;狠抓增收节支,依法加强税收和非税收入征管,确保财政收入持续、健康、快速增长;着力调整和优化财政支出结构,保障“三农"、社会保障、就业、教育、科学和公共卫生等重点支出,支持推进 "三化"建设,不断提高城乡人民生活水平;坚持依法理财,硬化预算约束,加强财政监管,进一步提高财政资金使用的规范性、安全性和有效性;继续深化财税改革,积极支持国有企业和事业单位体制改革。经自治区十届人大三次会议批准,2005年全区财政总收入安排436亿元:比上年增长20%。
  2005年,我区各级财政部门要重点要抓好以下五个方面的工作:
  一、抓发展,促进自治区经济保持较长的快速增长期
  (一)适应中央财政工作思路的转变,紧密围绕自治区党委、政府的中心工作和重点,创造性地开展财政工作。认真研究、准确把握稳健财政政策的科学内涵,尽力争取中央财政的支持。合理安排本级预算,将中央和自治区财政的支持与本级预算结合起来,上下衔接,统筹兼顾,为各项工作的开展提供资金保障。
  (二)改善工业发展的基础环境,减轻企业包袱,支持做大做强我区特色产业。整合工业发展专项资金,支持工业重点项目和工业园区、工矿区基础设施建设,多渠道筹集资金,加大炭矿产资源勘察开发的支持力度。落实支持国有企业改革的各项政策,支持重点富有企业主辅分离、辅业改制和分离办社会职能。支持资源枯竭矿山企业政策性关闭破产,妥善安置下岗职工。
  (三)树立经营城市的理念;加快城市公用事业市场化改革步伐,将政府投资与市场开发结合起来,引入竞争机制,多渠道筹集城市建设资金。安排的市政建设资金向中心城市倾斜,完善城市功能,增强中心城市的凝聚和扩散效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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