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省环境保护厅关于对南京经济技术开发区三期开发区域环境影响评价与环境保护规划的审查意见
(苏环计[2000]30号)
南京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
经补充修改的《南京经济技术开发区三期开发区域环境影响评价与环境保护规划》收悉。我厅审查意见如下;
1、原则同意专家评审意见。该规划编制依据充分,保护目标明确,方案与措施基本可行,补充修改的内容基本达到了专家组评审提出的要求,可作为开发区建设和环境管理的依据。
2、应依据开发区主要水污染物排放现状、发展趋势及水环境保护目标,提出开发区主要水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计划,调整开发区二氧化硫排放总量控制指标,使开发区声要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计划与市环境保护“十五”规划相衔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