园区发展必须体现以人为本的理念。园区内不设居住区,居住区依托于老城区。园区内现有居民点必须分批及时搬迁,不得滞后。特别是已批准建设的入区企业卫生防护距离内的居民必须立即搬迁,否则该企业不得投产。
3、加快工业园区环保基础设施建设。
区内实施集中供热,现有燃煤小锅炉必须限期关闭。热电厂燃煤含硫率低于0.8%,采取循环流化床锅炉,静电除尘,脱硫效率≥85%,除尘效率≥99.7%,烟气排放执行《火电厂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13223-2003)中Ⅲ时段标准。工业窑炉要使用清洁燃料,或实施脱硫除尘,脱硫效率不低于80%、除尘效率不低于95%。
为保护白马湖和浔河的水环境质量,洪泽县政府必须加快洪泽污水处理厂的建设进度,并按“雨污分流、清污分流、中水回用”的要求规划建设区内排水系统,截污管网等配套工程须同步建设、同步投入使用。现有企业和拟入区企业废水须经预处理达到接管标准后,按照排水规划全部接入污水管网送洪泽污水处理厂集中处理,不得自行排放。洪泽污水处理厂尾水执行《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一级B标准。淮安市环境保护局应修改洪泽污水处理厂环评批复,建设单位应按照执行标准调整接管要求或污水处理工艺,确保达标排放。园区内清下水、污水处理厂尾水应尽可能用作绿化用水、地面冲洗水、道路喷洒水等低水质要求用水,以减少废水排水量。
园区内不得设置固体废物处置中心,但应建立统一的固废(特别是危险废物)收集、贮存、运输、综合利用和安全处置的运营管理体系,危险废物必须送具备危险废物处理、经营资质的单位处置。区内危险废物的收集、贮存要符合国家《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鼓励工业固废在区内综合利用,同时做好二次污染防治工作。
积极探索园区环保投入和收益机制。扩大筹资渠道,鼓励各类资本通过并购、项目融资等方式,参与环境基础设施建设和经营,推进污染治理设施社会化建设与运营,提高投入产出效率。
4、做好区内居民搬迁、安置工作。制定科学的搬迁方案,落实拆迁安置计划,确保居民生活质量不下降。
5、落实事故风险防范和应急措施。必须高度重视并切实加强园区环境安全管理工作,在园区基础建设和企业生产项目建设中须制定并落实事故防范对策措施和应急预案,并定期演练,防止和减轻事故危害。污水处理厂及排放工业废污水的企业均应设置足够容量的事故污水池,严禁超标排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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